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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whhlyj/2025-00010
  • 发布机构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元文旅函〔2025〕5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0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珍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新建牛角寨镇新安所村委会大窝中一村文化活动室的建议》的第8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5〕74号)中“三、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五)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以及《关于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70号)“第二章 补助资金支出范围 第六条 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其他公共文化项目等”的相关规定,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不包括新建文化活动室。因此,建议大窝中一村整合现有党组织活动场所、村集体闲置房产来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同时可积极同乡镇文化站沟通,申请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购置设备。

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立足本行业部门的职能职责,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三区人才培养、戏曲进乡村等活动帮助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策划、文艺节目编排和群众文艺骨干培训等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感谢你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0日

(联系人:车正坤,联系电话:564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