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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jtysj/2025-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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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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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交函〔202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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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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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8号建议答复的函
罗成等代表:
你们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主鲁、麻栗寨村委会公路沿线水沟的建议》第6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乡村公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是交通部门的职责,按照国家政策导向,新街镇胜村至麻栗寨村公路于2011年开工建设,2012年竣工投入使用,公路等级为四级,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沟为单面沟,该公路符合农村公路四级路面建设标准。目前,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该公路由新街镇人民政府管理养护,并始终保持公路安全畅通,方便人民群众正常通行。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主鲁、麻栗寨村委会公路沿线水沟的建议》,目前,我局暂时无法给予立项建设。一是因该公路位于红河哈尼梯田世界遗产区,重新建设公路沿线排水沟占用一定的基本农田,按照《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不允许实施;二是因目前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未下达建制村公路排水沟建设项目计划,暂无建设资金来源。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徐永华,联系电话:564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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