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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jtysj/2025-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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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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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交函〔202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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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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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2号建议答复的函
龙靖媛等代表:
你们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小新街村综合性停车场项目给予立项的建议》第7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乡村公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是交通部门的职责。“十三五”以来,按照国家政策导向,县交通运输局全力组织实施通建制村及通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物资运输难的问题。截至2017年,全县所有建制村公路实现通水泥路的目标。目前,全县1234个自然村公路水泥路面硬化率达99%。
关于你们提出的《关于小新街村综合性停车场项目给予立项的建议》,主要内容为停车场项目需新建挡土墙21675m³、土方挖填19832m³、场地硬化5332㎡、新建防护栏杆900m、道路硬化路面600㎡、沿路排水沟900m、涵洞15m、标线500㎡,预计投资1500万元,属于集镇建设项目。目前,按照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职责及国家政策导向,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乡村公路项目建设,无乡村停车场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即无政策支持。经与小新街乡人民政府联系对接,乡人民政府已完成综合性停车场的初步选址。对此,我局建议龙靖媛、李艳2位代表向乡人民政府申请把该项目列入集镇建设项目规划,并积极向有关部门申报项目给予立项组织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徐永华,联系电话:564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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