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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zrzyj/2025-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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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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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自然资函〔202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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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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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对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答复的函
何绩慧代表:
你在元阳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逢春岭乡尼枯补村委会农贸市场建设前期规划及帮助办理建设用地许可手续的建议》的第11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逢春岭乡人民政府编制的《元阳县逢春岭乡尼枯补村委会“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统筹考虑了群众、回乡干部、驻村队员、村干部、乡贤能人等意见和建议,充分论证后布局了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该规划已于2023年5月24日完成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元政复〔2023〕33号)。
尼枯补村委会新寨村入村道路和元坪公路交接处地块已纳入村庄规划且规划用途为农贸市场、公厕等,用地共计6552.63㎡,该地块现状地类为乔木林地,不属于建设用地。按照项目实施要求,项目立项通过后,建议乡镇或者村委会及时申请办理用地报批(农用地转用)手续,根据项目位置和类型,该土地报批用途为集体建设用地,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待土地手续完善后,建设动工前,建设单位需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
感谢你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李环,联系电话:564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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