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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lcj/2025-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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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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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林函〔202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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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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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马正亮、田坤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打击南沙城区猎捕鸟类行为的建议》第6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国土绿化面积的增加,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在城区迁徙经停的鸟类无论是种类还是数量都呈总体上升趋势,特别是大小江河地域、县城周边季节性栖息繁衍的鸟类等野生动物增多。近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把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元阳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成立了由元阳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元阳县公安局、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单位的元阳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印发了《元阳县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元政办函〔2021〕55号)。按照职能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将保护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和部门,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划定了管护责任区,落实了管护责任主体,依法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召开会议,研究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各项工作
自2021年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来,由我局牵头,共组织召开了元阳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联席会议7次,会议主要以“清风行动”和“网盾行动”内容为主题,与省、州同步开展打击破坏、猎捕、寄递、运输、食用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组织学习了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州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回顾和总结了以往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安排部署了当前急需开展的各项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抓整治,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等各类普法宣传日及民族文化活动日和乡镇赶集日等节庆日,采用媒体、宣传展板、户外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深入城镇广场、乡村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累计开展以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67次,共悬挂宣传横幅186条幅,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0余份,覆盖全县14个乡镇,140个村(居)委会。通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树立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了全县互联网平台监管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健全舆情处置机制。由网信和公安等具有网络监控职权的部门广泛收集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野生动植物为主要宣传内容的非法广告等案件线索和网络舆论,并对线索和舆论进行及时和妥当处理。
(四)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局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的作用。每年春冬两季结合省州部署,组织各开展以“清风行动”和“网盾行动”为代号的保护野生动植物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中采取县、乡联动的模式,积极与公安、市监、农科等部门密切配合,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全面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鸟类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现象进行综合打击。4年来,累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7次,出动车辆86辆次,执法人员267人次,共对32处农集贸市场、274家餐饮酒店、86家寄递超市、120家水产品经营点、14处候鸟迁徙通道以及县城南沙各公园绿地和周边湿地等场所进行了综合巡查,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45起,收缴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314只,其中:鸟类307只(活体98只已放归山林、死体209只已无害化处理),收缴各类猎捕工具110余件,查处违法人员36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有效地打击了违法人员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嚣张气焰,遏制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势头,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们在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活动逐年加强,力度在逐年加大,但在各种利益驱使,一些不法之徒仍然铤而走险,特别是在偏远和交通不便地区非法猎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仍然偶有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媒体传播及现场宣传等方式深入县城广场、公园绿地以及乡镇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继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鸟类的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立“建设生态文明、保护野生动物”新理念,主动抵制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使各类公园绿地、湿地管理者以及广大群众了解猎捕鸟类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并自觉承担起爱鸟、护鸟的职责。
二是进一步查出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行为。认真分析南沙城区猎捕鸟类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活动的形势和屡打不绝的原因。积极与公安、住建、市场监督、南沙镇等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区公园绿地、湿地、居民小区等鸟类集群活动区的巡查和宣传力度。同时,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非法市场、运输线路和餐馆饭店、宠物商店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的巡查,发现案件线索盯住不放,努力做到有案就查、有案就破。全面清除非法猎捕、运输、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地下网络。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举报平台和奖励机制。开通县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两部举报电话,利用新闻媒体或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面向社会和公众发出通告,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让群众积极参与到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来。同时,积极向县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奖励基金,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以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我们相信,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各位政协委员的助力下,元阳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将会更上一个台阶。感谢各位对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孔许妹,联系电话:564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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