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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fclxrmzf/20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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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逢春岭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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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逢政函〔202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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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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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逢春岭乡人民政府对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朱明伟委员:
你在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建逢春岭乡农贸市场停车场的建议》的第20号提案,已转交我乡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系统性推进逢春岭乡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乡村风貌提升与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布局和导入、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优化逢春岭乡国土空间整体布局,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有序推进,在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乡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共同努力,向云南省省自然资源厅编制报送了《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逢春岭乡作为云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6个试点之一,于2025年9月2日得到了省自然资源厅的批复(云自然资修复〔2025〕255号),计划2026年至2028年分3个年度实施。项目规划中已包含了集镇停车场等相关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后续我乡将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及时间要求加快推进。
感谢您对我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26日
(联系人:龙章荣,联系电话:303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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