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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wsjkj/2025-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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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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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卫函〔202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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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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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对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苏泓泽委员:
你在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名额的建议》第8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乡镇卫生院作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健康保障重要枢扭,为老百姓提供便利就医环境。自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行动开展以来,省、州下达各县、市固定的用人额度,且在逐年递减。我县结合实际,通过深入分析研判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核定编制、在岗编内编外人员情况后,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部门联合印发了《元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用人额度实施意见》,确定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编外人员用人额度。为持续推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结合县域各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元阳县医共体总院根据县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数,结合各乡镇的常住人口数、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病人数、收入、医疗技术人才的需求、创建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等因素,进行资源整合、统一招聘、合理调配、充实所需人才。
感谢你对我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4月23日
(联系人:施依,联系电话:564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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