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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jytyj/2025-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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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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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教体函〔202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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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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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元阳县十五届四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李升旭委员:
你在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搭建元阳县逢春岭乡尼枯补小学过街天桥的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的修建天桥建议,具有显著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尼枯补小学门口位于交通繁忙区域,存在人车混行、交通拥堵及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修建天桥不仅能提升道路通行效率,还能有效保障行人安全。
针对您的建议,县教育体育局进行了细致研究,并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红河元阳供电局(涉及门口高压线电线杆搬迁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我们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启动项目申报。密切关注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指南,结合逢春岭乡的具体情况,积极谋划乡镇过街天桥等公益性项目。
二、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并通过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三、推进项目实施。在资金申报政策导向明确时,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开展天桥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
感谢你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马光禹,联系电话:303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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