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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gyswhxxhj/2025-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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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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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工商信函〔202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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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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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李韬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元阳县十五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大坪乡中药材加工厂的建议》的第3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坪乡中药材加工厂的建设,可以推动中药材产业的产业链延伸、促进就业与增收、推动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提升中药材品质与品牌影响力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此,提案收悉后,我局及时研究部署,当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没有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只能按申报条件申报财政涉农资金、债券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来保障项目实施,待今后有项目资金渠道时,我局将积极配合、逐级上报,争取项目资金予以解决。
感谢你对我县工业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邓欣,联系电话:564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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