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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fgw/2025-00006
  • 发布机构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元发改函〔2025〕10号
  • 发布日期
    2025-11-04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政协元阳县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何云辉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元阳县十五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元阳南沙城区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的建议》的第3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贯彻落实规范电动白行车充电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5﹞31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部门合力进一步做好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和日常监管。目前,南沙城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共768个,涉及24个小区,分别由元阳县恒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元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家单位承建和具体负责管理,已完成价费分离改造,确保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安全,方便市民出行。

感谢你们对我县充电桩安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5日

(联系人:普文顺,联系电话:564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