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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nynchkxjsj/2025-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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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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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农科函〔202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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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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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政协元阳县十五届四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支云斌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元阳县十五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建新街镇新街村委会卜拉寨村生产路的建议》的第5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的提案,我局进行了专门研究。关于你们提出的修建新街村委会卜拉寨村6公里农业生产道路的建议,自然资源已到现场测绘,此条生产道路占用到基本农田,故无法批准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8日
(联系人:余小云,联系电话:306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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