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yyxzfhcxjsj/2025-00022
-
发布机构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元住建函〔2025〕26号
-
发布日期2025-11-14
-
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李季兴委员:
你在政协元阳县十五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建元阳府到菱角塘小学路段人行道的建议》的第8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勘察,元阳府至菱角塘路段,途径公安局、地震局、环保局、楮皮寨预留安置地块、南城福地地产开发区、元阳县第二幼儿园、菱角塘产业园区等多家单位,此路段为S315过境路,车流量大且没有设人行道,道路长期存在人车混行的情况,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对此,我局将加强与交通、路政大队、自然资源局和企业开发部门对接,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指南和城市安全发展需求,持续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将元阳府到菱角塘产业区人行道纳入项目包装范围,同时紧盯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政策导向,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2日
(联系人:吴远彪,联系电话:3067527)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县政府
魅力元阳
时政元阳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专题专栏
滇公网安备 53252802528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