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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zsthjjyyfj/2025-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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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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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环函〔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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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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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对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李元七委员:
你在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扩大黄草岭乡污水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第1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投资省、周期短,运行快、效果好、全覆盖”的要求,元阳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0月20日印发了《元阳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工作要求,结合元阳县实际,中共元阳县委办公室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7月5日印发《元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元室字〔2023〕3号)。全县14个乡镇统一执行“技术指导(试行)修订版”相关技术标准,我局将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
按照《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年)>的通知》(环办科财〔2025〕17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红河州元阳县黄草岭乡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目前项目有序申报中。项目区覆盖黄草岭乡目前未完成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的所有自然村。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活污水收集主管、生活污水收集支管、生活污水收集户管、塑料检查井、塑料沉泥井、方形检查井、户用清扫井、存水弯等,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若干套,采用预处理+多级厌氧滤池工艺,争取十五五期间完成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均达到100%。
关于你提出的建议,我局将按照《元阳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要求,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求县级统筹,会商相关职能部门,整合涉农资金,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努力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保护乡村绿水青山,争取明年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实现群众更宜居宜业,请李元七委员给予理解和支持。
感谢你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28日
(联系人:普文龙,联系电话:303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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