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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zrzyj/2025-00100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元自然资函〔2025〕82号
  • 发布日期
    2025-12-19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对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支云斌、周莹、高国兴委员:

你们在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梯田遗产区农村宅基地用地指标的建议》的第6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元阳哈尼梯田遗产区遗产区面积166.03平方公里,涉及新街镇、攀枝花乡、黄茅岭乡,共计18个村委会。2021年至2023年,三个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组织编制了18个村委会“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统筹考虑了群众、回乡干部、驻村队员、村干部、乡贤能人等意见和建议,充分论证后盘活村庄内部闲置土地、闲置宅基地,根据人口机械增长率和自然增长率布局了相应数量的新增宅基地,目前18个村的村庄规划均已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

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总原则,满足分家分户条件需建新房,且选址需符合村庄规划的,可按照《元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申请;地块现状不是建设用地的,建房者需向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按年度分批次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原则上每季度报批一次,经依法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按户逐宗批准宅基地,相关税费原则按照规定进行缴纳。土地报批后建房者按照《元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申请建房。

根据建房需要确需调整村庄内已布局的宅基地,可按照《云南省村庄规划动态调整管理规则(试行)》规定开展,具体规定为:对于保障农村村民住房需求和村庄公益性设施建设为目的,公益性用地与宅基地之间、经营性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或宅基地,确需进行村庄建设用地地类转换及开发强度适度调整的,可以对村庄规划进行动态调整(维护);确实需要新增宅基地的,可按照《云南省村庄规划实施评估指南(试行)》进行体检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开展村庄规划修改,但需确保乡域内建设用地规模平衡。

感谢你们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李环,联系电话:5644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