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机构改革时,原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事业中心、电影发行管理站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划归县广播电视局,新闻中心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划归县融媒体中心,体育科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划归县教育和体育局。原县旅发委与原文广局剩余编制和人员合并,构成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责职能批复如下: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为政府行政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元阳县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为:统筹规划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事业,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负责文旅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管理全县文艺活动、非遗传承,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和科技创新发展、文物博物对外宣传,负责文旅市场综合执法等。我局下设局办公室(财务室)、公共服务科(艺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宣传推广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6个机关科室,设置了元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元阳县文化馆、元阳县图书馆、元阳县文物管理所、哈尼梯田文化博物馆、元阳县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元阳县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培训中心等8个所属事业单位。目前共有69个编制,在编60名,空岗情况:9名。
办公地址: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地址为元阳县城南沙花园街北段与滨河路交叉口,邮编:662400
联系电话:0873—564227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法人:杨天慧
办公室主任:李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