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元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职责调整
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行政职能划归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设置情况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6个:
1.元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元阳县养老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3.元阳县劳动培训就业与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4.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5.元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二、各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一)元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单位名称:元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主管部门: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拟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管理规范,会同相关部门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就业指导和人才库管理;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工作;指导全县各类人才招聘会、交流会、洽谈会和县市毕业生就业与市场监管工作。拟订人事代理和毕业生档案管理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社会化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体系;指导全县人事代理和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人才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县级及以上评比达标和表彰奖励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机关事业编制5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科级)。
(二)元阳县养老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元阳县养老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扩大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负责指导、经办、培训全县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日常业务工作,研究制定、完善全县社会保险各项经办工作措施和流程;负责全县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核定、管理和各种待遇支付,严格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决算草案;负责办理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社会保险稽核和内部控制工作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实施办法;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和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机关事业编制1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科级)。
(三)元阳县劳动培训就业与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元阳县劳动培训就业与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就业和失业管理办法;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的分配方案及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指导全县就业创业工作;承担元阳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失业保险具体贯彻意见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给付标准和缴费基数,拟订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及基金(资金)拨付分配方案;拟订稳定就业、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失业保险统计工作,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参与、协调、督办解决跨区域涉及元阳县农民工问题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开展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负责本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承担元阳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乡镇农民工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机关事业编制9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科级)。
(四)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单位名称: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主管部门: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审核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领取待遇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经办机构管理规则;负责审核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措施;负责审核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设局长1名(事业单位副科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名。
(五)元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元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给付标准和缴费基数;负责拟定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的业务流程及管理规则;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核、审批工作;协助开展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规,经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和新增参保人员的登记、参保、续保、关系转移和终止、清理核销等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日常管理和收缴拨付工作,编制上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收支预决算计划、养老保险财务报表。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名。
办公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学府路,邮政编码:662400
联系电话:0873-564385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人法:何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