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地震局是元阳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拟订有关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组织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制定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
(五)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定等工作。
(六)承担全县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七)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拟定和文秘、会务、人事、财务、统计、档案、保密、信访、退休干部管理及车辆管理等工作;联系协调上级地震部门之间、局机关科室之间、局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监测预报科。负责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规划与建设;负责拟订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负责全县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三)震害防御科(政策法规科)。负责防震减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和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全县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承担全县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定等工作。
三、主要领导
代海 党组书记、局长
李季兴 副局长
李元守 副局长
李文松 副局长
四、其他情况
办公地址: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邮编:662400
联系电话(传真):0873-564586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法人:代海
办公室主任:陈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