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接中共元阳县委员会党组字〔2018〕29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童 斐 任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马启琴 免去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刘 梅 免去元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