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接中共元阳县委员会党组字〔2018〕39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 元 免去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