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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316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元政发〔2022〕52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4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旭东等七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接中共元阳县委员会元委〔2022157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旭东  任元阳县公安局副局长;

   任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草岭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福昌  任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牛角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苏红英  任元阳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春佳  任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夏雪飞  任元阳县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祥云  免去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元阳县人民政府

202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