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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rmzfbgs/2025-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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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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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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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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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白玉明等五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接中共元阳县委员会元委〔2025〕45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白玉明 任元阳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陶建伟 任元阳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元阳县司法局小新街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 瑛 任元阳县司法局南沙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云瑾 任元阳县司法局小新街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
期一年);
杨文俊 任元阳县第二中学副校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