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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rmzfbgs/2026-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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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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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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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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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旻昊等七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旻昊等七名同志
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接中共元阳县委员会元委〔2026〕12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旻昊 任元阳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李 磾 任元阳县综合交通发展中心主任;
敖仕元 任元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容 超 任元阳县第一中学副校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高 英 任元阳高级中学副校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向东 免去元阳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吴 闯 免去元阳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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