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yyxrmzfbgs/2026-00053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6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旻昊等七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旻昊等七名同志

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接中共元阳县委员会元委〔2026〕12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旻昊  任元阳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李  磾  任元阳县综合交通发展中心主任;

敖仕元  任元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容  超  任元阳县第一中学副校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高  英  任元阳高级中学副校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向东  免去元阳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吴  闯  免去元阳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