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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70437-757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确保2018年度初中毕业生顺利升学

   6月14日,红河州召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红河州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州委教育工委书记、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理,副局长吕荣祥、高永红分别就招生等政策进行发言。

   2018年,是红河州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一年,今年招生直接关系到2020年全州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0%,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的实现,做好今年招生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红河州将按照“一个不少,两个不变,三项调整”的要求,全面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一个不少”就是要按照初中毕业生全部升学的要求,全面细致做好初中毕业学生的升学动员、组织工作。全州将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包保责任制,组织教师和乡镇、村委会干部开展全面细致的入户调查和动员工作,向初中毕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惠民政策,并提供相关的学业咨询服务,认真了解学生就学愿望及动向,切实做好初中毕业学生的升学动员,根据不同的学业水平、个性特长及发展潜力特点,帮助他们选择合适的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确保初中毕业学生一个不少升学。从今年起,州教育局不断完善生源地初中毕业学生的升学考核办法,要求各县市以乡镇为单位,切实加大组织初中毕业学生升学工作的力度。

  “两个不变”就是招生管理改革办法不变,加大中职学生入学资助力度不变。为保持改革政策的严肃性和延续性,继续实施最低录取控制线管理、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分批次网上统一录取、民族高中班定向择优录取改革,对未达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或有志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鼓励和引导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学校就读。凡红河州户籍就读中职学校(含民办)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都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同时,还为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户家庭适龄子女就读州属中职学校的还将免除住宿费。

  “三项调整”即:一是调整普高、中职志愿填报方法。实行高中招生录取“一档两投”,考生填报志愿阶段可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并参加投档录取。实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秋季统一录取。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需在7月2-6日到毕业学校确认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二是调整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从2018年起,民办高中学校在公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下降30分录取,为民办公众学校发展提供更大的生源空间,以更优惠的政策支持民办公众学校办学。

  三是调整公办高中招生计划调剂方式。全州各公办学校在按批次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须面向全州公开征集志愿录取,确保完成招生计划,尽量避免高中招生计划形成浪费,为初中毕业学生提供更多的就学机会。

  各公办学校在按批次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必须面向全州公开征集志愿录取,确保完成招生计划,加大高中生源的调剂力度,尽量避免高中招生计划形成浪费,为初中毕业学生提供更多的就学机会。

  2016年以来,红河州全面深入实施教育改革,力争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准确、规范、阳光、透明,确保学生高中升学知情权和选择权,引导初中毕业学生合理向普高和中职分流,促进了高中阶段教育扩规提质协调发展,做到家长放心、学生满意,社会反映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