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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607
  • 发布机构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1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1〕2号),现就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151231日前生育第一个孩子,符合《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办证条件,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于20211231日前提交办证申请。

  二、办证申请人应在2021年1231日前将申请表交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户籍所在地的县卫生健康(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办理。

   三、20211231日后,将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提供证件遗失补办服务。

  特此公告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