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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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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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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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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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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3801000
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组织实施小学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根据国家的教育教学方针,拟订、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3.指导实施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工作。
4.配合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与评估;组织实施小学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学校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制订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6.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7.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8.主管学校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9.组织实施小学、学前教育的招生、考核工作。
10.组织实施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做好营养改善工作,规划并实施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工作;实施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学校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工作。
12.组织实施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3.承办马街乡人民政府及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办公室、学生资助中心、总务室、教务处、德育处和综合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元阳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人(离休0人,退休5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353人。年末遗属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且属于事业单位,无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225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1.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包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15万元,增加1.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15万元,增加1.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下降0.00%。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及时保障了人员经费清算,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其次是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了对教育投入,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225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20万元,占总支出的87.12%;项目支出289.98万元,占总支出的12.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95万元,增长1.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7.14万元,增长6.35%;项目支出减少90.19万元,下降23.7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202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在2023年1月支出。2、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营养餐补助款9-12月在2024年3月份支出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1.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82.24万元,占项目支出28.36%。其中:办公费13.98万元,印刷费1.78万元,水费0.93万元,电费12.54万元,邮电费0.98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维修(护)费20.53万元,培训费10.66万元,委托业务费12.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0.44%。其中:助学金204.25万元。
3、资本性支出3.4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相比增加26.57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202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在2023年1月支出。2、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71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3%。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助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资产总额1412.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87万元,固定资产1361.7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50万元,流动资产增加15.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3801111
附件【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2024090310104374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