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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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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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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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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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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3101000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监测全乡小学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安排计划。
4.承担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指导教育体育交流、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交流活动。
5.综合协调管理全乡小学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协调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指导民族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6.指导教育体育的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
7.规划并指导全乡小学、运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立德树人,指导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反师德师风或意识形态方面的重大问题。
8.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乡小学、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9.负责全乡小学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的报批工作。
10.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普及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11.指导全乡小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工作。
12.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3.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小学教育、幼儿教育。
3.配合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4.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政策;负责乡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监测全乡小学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小学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5.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6.主管全乡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小学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乡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7.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8.规划并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财务室、党建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单位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3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2155人。年末遗属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和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和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单位2023年度收入合计229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9.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98万元,下降1.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98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学生比2022年的学生减少188人,2023年的教师比2022年的教师减少5人。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单位2023年度支出合计230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58万元,占总支出的80.21%;项目支出455.42万元,占总支出的19.7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83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学生比2022年的学生减少188人,2023年的教师比2022年的教师减少5人。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51万元,增长8.56%;2023年增加工资部分计提五险一金;项目支出减少171.34万元,下降27.34%,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学生比2022年的学生减少188人;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5.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1.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5.4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元财教发〔2023〕2号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63.88万元。
元财综发〔2023〕35号2023年州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全民健身活动经费0.24万元。
元财教发〔2022〕70号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0.25万元。
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16万元。
元财教发〔2023〕2号2023年春季学期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央直达资金78.46万元。
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春季学期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补助经费1.51万元。
元财教指〔2023〕21号2023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补充公用经费省州县级资金4.26万元。
元财教发〔2023〕2号2023年秋季学期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央直达资金68.94万元。
元财教发〔2021〕126号预拨2022年秋季学期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50.80万元。
元财教发〔2022〕30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特殊教育公用经费2.35万元。
元财教发〔2023〕64号2023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补充公用经费提标资金0.46万元。
元财教指〔2023〕20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资金1.47万元。
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春季学期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73万元。
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秋季学期和2023年春季学期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央直达资金14.43万元。
元财教发〔2022〕6号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专项资金1.43万元。
元财教发〔2022〕30号2022年第二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3.90万元。
元财教指〔2023〕20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9.33万元。
元财教发〔2023〕2号2023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3.75万元。
元财教指〔2023〕9号一般公用经费0.03万元。
元财教发〔2023〕97号2023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项目专项资金4.60万元。
元财教发〔2022〕30号2022年第二批100人以下校点公用经费2.67万元。
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0.00万元。
元财教发〔2023〕64号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7.13万元。
元财教发〔2023〕2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41.89万元。
元财教发〔2022〕30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特殊教育公用经费0.43万元。
元财教发〔2023〕64号2023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省州县级资金1.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1.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83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学生比2022年的学生减少188人,2023年的教师比2022年的教师减少5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单位资产总额2629.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8.04万元,固定资产2402.2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9.6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75.7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14平方米,账面原值6.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3101111
附件【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2024090310552269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