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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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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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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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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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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2601000
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教育体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县、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所在镇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科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晋级晋升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我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构建高效管理体系;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落实量化评价结果;全力改善办学条件,助推我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各项收支,做到收支平衡。一年来,在党委政府及上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部署,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圆满完成。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副校长室、教务室、总务室、财务室、党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元阳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8人(离休0人,退休14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761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且属于事业单位,无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159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8.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14万元,下降3.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14万元,下降3.1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学生人数减少68人,导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营养餐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159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85万元,占总支出的86.98%;项目支出208.12万元,占总支出的13.0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83万元,下降3.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76万元,增长1.29%;项目支出减少70.59万元,下降25.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学生人数减少68人,导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营养餐经费减少,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0.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3.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1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生活补助。
2.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项目支出73.54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支出40.37万元,主要用于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4.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3.85万元,主要用于满足日常办公运转及差旅培训、办公设备购置等的支出。
5.特殊教育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02万元,主要用于满足日常办公需求及提高残疾学生入学率。
6.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满足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的正常开展。
7.州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青少年活动经费项目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体育健身活动及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0%。与上年相比减少52.78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学生人数减少68人,导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营养餐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度退休教师的建房安家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19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8%。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2.36万元;小学教育支出1181.88万元;特殊教育支出7.02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48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23.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62.8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96.1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为我校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资产总额596.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69万元,固定资产540.6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1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2601111
附件【元阳县新街镇中心小学2024090210294771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