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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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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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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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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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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6101101000
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全面履行“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以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抗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乡村一体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等项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巩固提升卫生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2、全力抓好卫生健康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4、强化行业监督,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内科、外科、急诊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健康扶贫科、预防保健科、检验科、药房、财务室、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604.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57万元,占总收入的81.6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1.23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8.3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11万元,下降9.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64万元,下降6.5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减少;事业收入减少25.25万元,下降18.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院病人减少明显以及职工积极性不高,导致事业收入下降;其他收入减少0.2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其他收入为利息收入,23年利息收入上缴国库,未计入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65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3万元,占总支出的32.65%;项目支出441.32万元,占总支出的67.3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42万元,增长3.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1.63万元,下降27.62%;项目支出增加106.05万元,增长31.6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将卫生院事业经费支出纳入基本支出填报,本年度在项目支出填报,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减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1.3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卫生院事业经费支出161.6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82.81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0.34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15万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13.22万元,家签服务项目支出3.42万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项目支出0.04万元,乡医补助24.81万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40万元;具体项目开展情况: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2.有效进行疫情防控,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3.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保证村卫生室家政服务补助的发放。
4.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危害因素监测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开展。
5.保障卫生院运转,为人民提供好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基层病患看病需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33%。与上年相比减少34.64万元,下降6.56%,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项目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医疗商品服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并无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用经费支出,即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资产总额263.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93万元,固定资产167.0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61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