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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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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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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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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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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6100701000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抗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辖区居民总人口48826人,已建立健康档案30446份,电子档案数30446份,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28088人。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20144人,总履约次数65502人次。四类慢性病患者总管理1827人,其中高血压管理1347人,糖尿病管理207人,肺结核管理32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241人。慢性病患者总签约1450人(高血压签约1116人,糖尿病签约176人,肺结核签约32人,重性精神疾病签约126人),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4343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3078人,0-6岁儿童管理2883人,0-6岁儿童签约1876人,返贫监测对象三类人群签约1307人,其中因病致贫79户,349人。2023年孕产妇200个,住院分娩有200个,非住院0个,孕产妇0死亡,儿童死亡0个。新生儿访视200人,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2760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1300人,新生儿死亡0人,婴儿死亡0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0人。2023年1-12月疫苗运转21次,0-6岁儿童疫苗接种情况如下:乙肝实种2383人,卡介苗应种实种2249人,脊灰实种1346人,百白破实种1892,白破实种831人,麻腮风实种2062人,乙脑实种1776人,甲肝实种2052人,未发生结核、麻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病毒性肝炎等相关疾病的爆发流行。截止于2023年11月30日死亡上报188人,心脑血管报告数19例。肿瘤报告数22例,完成随访数137例。
临床科工作开展情况。开具处方5万余张,收住院1749余人,中医科共接诊人次数4983人次,住院病人314人,口腔科接诊人次62人次,超声科患者总人数1548人,放射科总检查人次1370人次。防艾宣传共十三期,共发放宣传小册子四千余份,受教四千余人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家庭医生签约办、公卫科、检验科、影像科、办公室、中医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元阳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均为特种车辆,卫生院救护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90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61万元,占总收入的53.6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20.3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6.3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0.71万元,增长18.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72万元,增长11.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92.14万元,增长28.08%;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0.1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公共卫生服务量增加,公共卫生资金使用量增加,因需等级评审基本药物补助增加,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其他收入减少原因为按照审计要求上缴财政利息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88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93万元,占总支出的22.57%;项目支出685.92万元,占总支出的77.4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1.99万元,增长24.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8.84万元,下降55.45%;项目支出增加420.82万元,增长158.7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减主要原因为2023年事业收入系统自动提取,从原手工填报基本支出自动提取为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为卫生院人员支出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量增加公卫资金使用量增加,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基本药物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5.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本药物、家庭医生签约、三年行动及乡医补助项目,支出58.06万元;
2.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188.09万元;
3.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支出0.53万元;
4.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40.00万元;
5.事业收入项目,支出399.2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93%。与上年相比增加48.72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增加公卫资金使用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财政负担养老保险金支出、职业年金支出、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7.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9%。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支付乡村医生工资以及各类补助,支付维持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水电费、网络费、材料费、药品费等相关费用,支付因开展慢性病管理、老年人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院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我单位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资产总额593.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04万元,固定资产175.7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37.6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6100701111
附件【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2024082310105250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