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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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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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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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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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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3200600201000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的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林场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组织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实施。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执行。
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辖区内的自然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辖区森林资源情况,选聘专职护林员,划定护林责任区。完成生态公益林等项目实施工作,做好迹地更新、低产林改造、抚育、封山育林等营林项目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服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防火工作安排,组织人员巡山护林防火。宣传、贯彻《野生动物法》,掌握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状况,防止偷捕野生动物,组织珍稀动植物抢救,保护辖区内野生动植物。
为保证造林质量,应根据本地绿化造林任务,开展实施苗圃培育苗木,并按照林木良种选育标准,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优良树种,品种,以保证绿化用苗。加大林业项目实施力度,按质按量完成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管护生态公益林4.66万亩为主的森林资源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保护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管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2023年取得了无森林火灾发生的好成绩。
2、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工作,2023年在生态薄弱林地种植湿地松面积400亩,种植湿地松7万余株。通过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生态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3、开展林下产业发展建设,在本年度种植林下菌菇5亩,发挥国有林场在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的自身优势,抓好兴林富民、林下产业发展促增收项目建设。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全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为山区农户产业发展提供栽培管理技术,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林下菌菇栽培技术推广,带动周边贫困户林下产业发展,实现农户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林产业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4、加强林区管护工作,强化林区护林员管理,实行护林员巡山护林考核制度,开展森林管护培训工作,对周边人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防范意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理念,按质按量完成公益林管护工作。
5、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林区(水、电、路)等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房修缮和维护,改善林区职工和护林员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1.综合办公室、2.计划财务室。下设8个管护林区,1.分水岭林区、2.五指山林区、3.胜村林区、4.大鱼塘林区、5.水卜龙林区、6.芭蕉岭林区、7.菲莫林区、8.麒麟台林区。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为基层预算部门,无下属部门。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1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比在编实有车辆多的原因分析: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为森林消防专用车,森林消防专用车不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3年度收入合计579.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包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22万元,增长8.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22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3年度支出合计57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35万元,占总支出的75.64%;项目支出141.17万元,占总支出的24.3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22万元,增长8.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74万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减少8.52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是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8.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0.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1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湿地松种植项目,2023年项目支出合计69.80万元。项目主要在生态薄弱林地种植湿地松面积400亩,种植湿地松苗7万余株。增加林地面积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提升森林覆盖率,持续发挥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已实施完成。
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公益林管护)项目,2023年项目支出合计35.16万元。项目主要内容:管护国家公益林4.66万亩,管护8个生态公益林区,聘用续聘护林员19人,预防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野生动、植物。发挥森林生态效益。
3、2023年林菌产业建设项目,2023年项目支出合计24.90万元。项目主要在林下种植林菌5亩,发展林下产业建设,发挥国有林场在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的自身优势,抓好兴林富民、林下产业发展促增收项目建设。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全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为山区农户产业发展提供栽培管理技术,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林下菌菇栽培技术推广,带动周边贫困户林下产业发展,实现农户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林产业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4、2022年黄精苗圃地建设项目,该项目2023年支出合计11.3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黄精苗圃地15亩,培育滇黄精苗80万株,项目已实施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4.22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1%。主要用于部门改制成立二级预算单位前退休职工的退休费补助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工伤保险费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9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1%。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部门开展工作经费、项目建设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3.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取过“紧日子”政策,厉行节约,压缩年初预算开支。“三公”经费预算为7.50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54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54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8.97%。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64万元,增长22.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64万元,增长2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公务车出勤率高、车辆维修成本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及森林防火巡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资产总额2702.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22.72万元,固定资产279.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3200600201111
附件【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408220326078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