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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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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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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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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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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4301000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是从事小学教育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为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章程,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校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预算总收支和决算总收支有所差异,但总体上保持了收支平衡,没有超支的情况,保证了学校经费的正常运转且校园建设工作顺利,修缮的宿舍楼、综合楼以及新维修的学生洗澡室、洗手台已投入使用。校财务按学校行政的要求,在继续深化教育财务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积极开辟办学新财源的同时,通过对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提高了各项办学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学校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总务处、财务室、德育室、教务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元阳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3人(离休0人,退休7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4451人。年末遗属16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4331.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1.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8.28万元,下降3.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8.28万元,下降3.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相比我校项目数减少,项目收入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略微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433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3.79万元,占总支出的78.59%;项目支出927.54万元,占总支出的21.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8.77万元,下降3.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2.99万元,增长7.35%;项目支出减少401.76万元,下降30.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内职工医疗保险基数调高,使基本支出增加。2.本年度内学校各类维修、维护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3.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94.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7.5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306.6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3.05%,其中元财教发〔2023〕2号、元财教发〔2023〕64号2023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补充公用经费14.75万元。元财教发〔2023〕2号、元财教指〔2023〕20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71.27万元。元财教发〔2023〕2号、元财教发〔2023〕64号2023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3.43万元。元财教发〔2023〕7号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补助资金1.53万元。元财综发〔2023〕35号2023年州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5.63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支出。
2.2023优秀乡村教师奖励经费共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8%,主要用于2023年在乡村从教20以上的优秀教师奖励。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共150.7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26%。其中元财教发〔2022〕62号2022年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资金0.03万元,元财教发〔2023〕2号、元财教发〔2023〕64号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50.75万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发放。
4.元财教发〔2023〕2号2023年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央直达资金460.15万元,占项目支出49.61%,主要用于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改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相比减少154.28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学校各类维修、维护项目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退休教师毕少芬安家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48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5%。主要用于教师基本工资支出,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及附属工程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主要用于教师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教职工医疗保险类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8.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资产总额4971.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27万元,固定资产4773.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4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3.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4.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1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4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