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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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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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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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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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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1401000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编制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元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负责辖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关乎民生安全的重点领域为重点监管对象,规范辖区市场经济秩序。
1.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
一是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开展全程电子化办理。二是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行企业简易注销流程。三是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四是积极推进新型监督管理方式,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2.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强力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推动“质量提升”活动深入开展,促进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二是对保障在用强制检测计量器具及时检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完善实施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3.全力服务,保障民生
一是推进放心消费行动。二是完成“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三是加强价格监管。四是严格计量监管,改善计量服务。
4.加大监管力度,全力守住安全底线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结合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的信用等级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了对辖区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开展避孕套和彩色平光角膜接触镜监督检查。
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多措并举,推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坚持党建引领,高质量凝聚发展合力。一是抓实抓牢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抓实抓严作风纪律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构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的工作格局,结合“担当实干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规科、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注册审批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药品综合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科。按行政区划设立9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南沙市场监督管理所、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牛角寨市场监督管理所、小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黄草岭市场监督管理所、马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嘎娘市场监督管理所、逢春岭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属单位1个:元阳县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1个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并入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算,纳入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0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7.39万元,占总收入的99.7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0万元,占总收入的0.2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82万元,增长2.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32万元,增长2.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3.50万元,增长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烟草专卖局年末转入的协同办案执法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9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91万元,占总支出的93.95%;项目支出72.48万元,占总支出的6.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62万元,增长1.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7万元,下降1.06%;项目支出增加33.70万元,增长86.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增加从而增加工资福利经费;二是增加市场监管专项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4.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2.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4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疫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5.00万元,全年支出1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用于支付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建设,解决疫情防控政府应付未付账款,实施跨境重大传染病防控合作、医疗卫生机构重症救治能力和医疗物资储备能力建设、边境地区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支出。
2.“两个责任”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资金9.50万元,全年支出9.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用于支付到各乡镇开展“两个责任”工作业务指导,食品安全宣传及违法案件查处等相关费用支出。
3.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预算资金0.24万元,全年支出0.2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用于进行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扶持创业户及时拨付贷免扶补资金,带动全县小微企业提升就业能力等走访服务支出。
4.知识产权强国工作资金,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全年支出0.50万元,年末财政收回4.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用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铁拳”“打假护牌”等专项行动;加强商标、专利的培育发展和转化运用,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实施;四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支出。
5.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0.00万元,全年支出24.93万元,年末财政收回5.07万元,预算执行率83.10%。用于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禁毒、反走私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疫情防控物资和网络购物等行业网络市场实地检查网站;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等支出。
6.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资金3.73万元,全年支出3.7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用于开展“两品一械”安全监督抽样检查,开展“两品一械”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食、药安全等行政执法支出。
7.第二批食品药品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全年支出3.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违法案件的查处等支出。
8.市场秩序执法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资金8.00万元,全年支出8.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用于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水平; 开展各类市场监管专项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打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提升辖区经营主体诚信、公平、守法、合法经营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支出。
9.行政执法车辆运行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全年支出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用于做好车辆保有量,确保机关正常运行运转支出。
10.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74万元,全年支出1.7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用于对全县食品、“两品一械”经营户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7.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9.32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增加开展市场监管专项工作支出,二是我局新增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8%。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0%。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主要用于医疗保障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驻村队员住宿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万元,决算为1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万元,决算为13.5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00%,完成年初预算的7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5万元,决算为0.7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0%,完成年初预算的5.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万元,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5万元,决算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我局进一步严控公务接待人数,二是本年接待因为疫情很多的监督为网上监管,上级单位检查较上年减少,三是加强公车管理,减少了车辆维修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21万元,增长5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不增不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不增不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7万元,增长78.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6万元,下降51.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是专项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增加,加上车辆老化修理费用增加了车辆维修费用;而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因经费支付等原因尚有部分公务接待费用没有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抽样抽检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抽样抽检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69万元,比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0.47%,本年因经费支付等原因尚有部分工作经费未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抽样抽检等发生的支出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353.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7万元,固定资产343.1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276平方米,账面原值35.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1401111
附件【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8220446477912024082710114734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