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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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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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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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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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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101000
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3.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考察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的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考核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5.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政治监督中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2.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清廉建设成效持续显现。
3.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在系统施治中一体推进“三不腐”。
4.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5.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在综合监督中有效发挥利剑作用。
6.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体制优势,在改革创新中提升监督效能。
7.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在自我革命中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6个巡察机构。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是:派驻县委办纪检组、派驻县人大纪检组、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派驻县政协纪检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组、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组、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派驻县农科局纪检组、派驻县法院纪检组、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1个派驻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分别是: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阳县监察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1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的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21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5.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23万元,增长2.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23万元,增长2.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工资标准,艰边津贴有所提高,故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223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80万元,占总支出的90.28%;项目支出217.36万元,占总支出的9.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31万元,增加1.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11万元,下降3.91%;项目支出增加109.42万元,增长101.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调增基本工资标准,导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上年度年末结转结余较大,结转至本年度开支,故导致本年度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开支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监察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7.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监察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3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有:
1.元财行指〔2023〕20号办案工作经费支出63.5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外出差旅报销、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开支。
2.元财行发〔2022〕61号2022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支出26.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开支。
3.元财行发〔2022〕64号2022年补助县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办案经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开支。
4.元财行发〔2023〕36号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支出26.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外出差旅报销、办公设备购置等。
5.元财行发〔2023〕62号2023年省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支出15.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开支。
6.元财综指〔2023〕3号2022年第三季度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公用经费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开支。
7.元财综指〔2023〕149号县委巡察工作经费支出19.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外出差旅报销。
8.元财综指〔2023〕77号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支出51.54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5.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7.31万元,增加1.2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调增基本工资标准,导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上年度年末结转结余较大,结转至本年度开支,故导致本年度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开支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食宿补贴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70万元,决算为2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万元,决算为21.0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18%,完成年初预算的6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0万元,决算为1.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2%,完成年初预算的3.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万元,决算为2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0万元,决算为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加之本年度未采购公务用车,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5.42万元,下降74.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2.18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15万元,下降3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9万元,下降79.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加之本年度未采购公务用车,故三公经费较上年度总体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外出审查调查办理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及同级机关办案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36万元,比上年减少105.97万元,下降34.70%,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部分结转结余结转至本年度开支,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93.51万元、办公费39.89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3.42万元、邮电费9.82万元、差旅费40.54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元阳县监察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072.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7.57万元,固定资产145.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7,68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101111
附件【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4082304242360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