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2330
-
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9-02
-
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6101000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和元阳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元阳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元阳县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元阳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健康发展战略。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的建设高质量推进。一是多层次开展理论武装。坚持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推动政治理论学习不断走深走实。二是多举措抓实党建工作。深入实施党建赋能工程,积极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党建品牌。结合医疗腐败集中整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严把医疗设备、药品等采购关。结合卫健工作实际,以党建引领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义诊、慰问、健康宣教、交通志愿、创文、巩卫活动等。三是紧扣“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工作思路,强化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党建提质规范,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组织从2022年的12个发展到26个。其中,医共体党委1个,人民医院党委1个,中医院党委1个,党支部23个。卫健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落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讲党课等。今年以来,局机关共开展主题党日12次,党员大会4场次,支委会12场次,支部书记上党课6次。四是全方位谋划全年工作。全面总结2022年卫生健康工作,提出以“强基、拓专”为工作主线,部署抓好提升重点项目质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党的建设等7项全县卫生健康重点工作。
2.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元阳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二期工程预计2024年6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目前项目的框架主体结构已经全部完成,墙体砌筑工程已经完成85%;目前正在进行墙体粉刷、设备安装及其他装修工作,完成总投资约2.3亿元;现到位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500万元,已拨付工程款1.85亿元,缺口资金约1.79亿元。二是老年病康复楼2022年6月已竣工验收。2022年县人民医院“五大中心”建设通过验收,新建成的县中医医院业务楼、县妇幼院投入使用,县疾控中心业务楼2023年5月主体工程终验通过,现在消防验收正在备案,等待消防验收后决算及提交审计。投资650万元的医疗废物转运能力建设项目于2021年10月20日竣工待验收。三是2021年、2022年成功创建省级甲等卫生院6家,国家标准条款4家。2023年8月,黄草岭乡中心卫生院通过州级专家组创建国家推荐标准评审验收检查。配强基层各类医疗设备,投入750万元添设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色B超、中医理疗康复等诊疗设备。四是我县实现17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友善创建全覆盖。五是落实财政经费保障。对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根据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标准给予补助。落实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造成收入减少的情况。上半年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459.95万元,2023年1月至11月拨付疫情防控经费3331.77万元。
3.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健康教育。我县共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16类,199897份,其中:中医药印刷资料1种,14208份;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22种,2452次,时长达6422小时,其中:播放中医药音像资料3种,208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173块,内容更新1062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027次,参加人数28192人次,其中:举办包含中医药内容的健康教育讲座153次;举办健康教育咨询活动134次,活动人数14562人,其中:举办包含中医药内容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16次;个体化健康教育服务43万余人次;全县进行公卫服务宣传60余场,围绕2023年3月3日全国爱耳日、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19项、2023年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元阳县2023年6月6日第28个全国爱眼日宣传活动、2023年531世界无烟日、2023年10月8日全国高血压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多种形式开展,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公众卫生意识,有效促进人民健康水平的提升。二是中医药发展。元阳县民族医院整体转型为元阳县中医医院,每个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了基本中医诊疗设备。三是组建以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紧密型医共体,目前挂牌四家卫生院。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建立二级医院带卫生院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二甲县人民医院专业、上海“组团式”和省管县专家优势及带头作用,构建分级诊疗、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县人民医院组织专家队伍帮扶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水平,定期派出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针灸康复科专家到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教学查房和义诊活动,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二甲医院专家贴心免费诊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四是加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通过建立县域医共体、推进互联网+远程诊疗、与省级医院建立专科联盟等方式,不断加强我县重点专科建设。五是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下发并实施《元阳县2023年基层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创建黄草岭乡中心卫生院为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现省级已经完成评审,等待省级公示评审结果;新街镇胜村卫生院、上新城乡卫生院、嘎娘乡卫生院创建云南省甲级标准卫生院;攀枝花乡卫生院、俄扎乡卫生院、大坪乡卫生院创建国家基本标准卫生院,目前创建等级卫生院工作省级甲等和基本标准卫生院评审已完成,待公示评审结果。动态清零村医、村卫生室“空白点”,全县139个行政村和居委会每村至少配备一名合格村医,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积极优化行政村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卫生室设置,优化改善设施条件,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六是传染病防治。2023年全年,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累计报告13种,报告病例1923例,较去年同期(1574例)上升22.17%,发病率418.67/10万;死亡50例,较去年同期(55例)下降9.09%,死亡率10.89/10万;丙类传染病报告6种,共报告病例1345例,较去年同期(461例)上升191.76%。发病率为292.83/10万,无死亡病例。10种常规免疫疫苗分剂次接种率92.81%。2023年1-12月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8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66‰,婴儿死亡率2.62‰。七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基本实现了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殊群体家庭医生履约全覆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共签约243430人,全县签约人数较2022年提升5.42%,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重点人群均做到应签尽签;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签约157230人,高血压患者签约17346人,糖尿病患者签约3466人,肺结核患者签约349人,重性精神病患者签约1953人,0-6岁儿童签约25261人,孕产妇签约3699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34689人,残疾人签约3313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133人,三类监测对象签约边缘易致贫户526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145人,脱贫不稳定户7670人。按照“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的原则开展针对性签约服务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履约243430人,履约率100%,共服务1106304人次。
4.健康扶贫进一步巩固。有效对接乡村振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开展,基层医疗机构100%开展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肺结核患者、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等19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面达标,持续做实做细因病致贫返贫人群及边缘人群的预警及帮扶工作,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持续做好大病救治及4种慢性病管理,大力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严格执行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住院费用结算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抓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重点人群签约做到应签尽签,健康扶贫成果不断巩固,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截至2023年12月,全县36种大病在管患者3657人,救治3657人,做到“应治尽治”,2023年1-12月累计救治18572人次。
5.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一是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从2014年—2020年14个乡镇已成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100%;2014至2023年我县省级卫生村按照省级要求,120个村委会已创建完毕。二是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我县2022年12月13日召开元阳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建设健康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启动大会,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健康元阳行动工作。2021年7月启动健康元阳行动,印发《关于推进健康元阳行动实施方案》,共涉及27项考核指标,总分值40分,其中第1项在组织实施情况中有3项不达标,分别是第3小项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工作,形成监测评估报告;第6小项全年向健康红河行动推进办提供稿件;第8小项开展行动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第2项人均预期寿命未达标:第10项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未达标:第14项产前筛查率未达标:第16项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未达标:第17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未达标(2023年数据未出),此项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四是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工作。按照省、州安排部署,2022年10月18日,县人民政府召开元阳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建设启动会议。制定下发《元阳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五是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2022年8月12日,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员工作会议。成立了元阳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元阳县创建云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7月已将相关材料报州级审核并反馈,元阳高度重视州级资料评审及整改工作,目前州级评审最终确定我县评审得分251分超过240分(合格线),达到示范区项目办推荐上报基本要求,9月15日前州级已按我县最高得分向省级完成推荐上报工作,待省级到我县评审。六是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按照省州要求,我县黄草岭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各项工作启动迅速,2023年3月29日州爱卫办到黄草岭乡实地考察,州级于2023年7月初开展评估,提出了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目前正有序推进中。
6.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一是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监管对象1102家,监督总户数1405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其中:公共场所575家,监督检查575户共检查784户次数,监督覆盖率达100%;生活饮用水单位12家,监督检查12户共检查14户次数,监督覆盖率达100%;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2家,监督检查2户共检查4户次数,监督覆盖率达100%;传染病防治单位193家,监督检查193户共检查224户次数,监督覆盖率达100%;放射诊疗单位16家,监督检查16户共检查19户次数,监督覆盖率达100%;职业卫生单位25家,监督检查25户共检查25户次数,监督覆盖率达100%;医疗卫生机构单位192家,监督检查192户共检查228户次数,监督覆盖率达100%;计划生育服务单位4家,监督检查4户共检查4户次数,监督覆盖率达100%;学校数84家,监督检查84户共检查103户次数,监督覆盖率达100%。二是强化执法检查。2023年,举办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班二期,参训人员达187人。全县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92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2起,共处罚款7万元。检查辖区域内公共场所“四小”行业575余户,发现问题179个,督促整改179次,督促整改达标率100%,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79份,立案查处案件(其中一般程序6件,简易程序23件),结案26件,处罚金额7000元。2023年各项执法检查中共实施行政处罚90件,已结案90起(其中一般程序24起,简易程序66起),罚款金额共计7.075万元,其中:公共场所29起、学校29起、生活饮用水1起、医疗5起、无证行医3起、放射1起、传染病防治12起、妇幼健康1起、职业卫生7起、餐饮具集中消毒2起。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行政处罚立案率100%。三是强化开展医疗领域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领域进行全覆盖整治,2023年共出动监督人员85人次,监督车辆22车次,共监督检查了医疗机构183家,其中民营医疗机构8家、乡镇卫生院14家、村卫生室139家、个体诊所22家。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机构97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28份,立案查处6家,暂停执业0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监督执法人员制定检查问题台账,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应改尽改。
7.增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公务员公开招聘到岗1人、2023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录用3人、3人在考察阶段、1人在体检阶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8人(6人已录用,2人已公示)、2023年签订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0人,完成27名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27名定向生均为全日制本科生。二是全县医师资格网上报名考试238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349人、护士资格报名考试108人;三是参加高级职称评审14人。四是2023年选派学科带头人及业务技术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共派出进修人员3人,参加长、短期培训班(7天至2月)45人;上海徐汇区卫健委、省肿瘤医院与县人民医院,文山州中医医院与县中医医院实行对口帮扶。
8.抓紧艾滋病防治工作。截至12月底,一是发放34.9万余份防艾宣传品,开展防艾户外宣传252场次,覆盖31.2万人次。1-12月,全县共检测各类人群HIV抗体324704人次,检测发现率为92.3%;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4.81%;治疗有效率为96.7%。二是孕产妇免费HIV抗体检测2924人,孕期检测率为99.77%,HIV抗体阳性15例(其中原阳在孕9例),阳性检出率为0.51%;阳性孕妇及所生婴儿均按规定服用抗病毒药物;共有3961名结婚登记人员接受HIV抗体免费检测,检出HIV抗体阳性51人(其中男性30人,女性21人),检出率1.29%;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0%;孕早期检测率64.49%。三是截至12月,累计发现丙肝病例793例,符合抗病毒治疗543例,已接受抗病毒治疗224例,治疗率达41.25%(指标要求达32%);2022年以来新报告丙肝病例94例,已接受抗病毒治疗81例,治疗率87.1%(指标要求达56%);全县既往丙肝回访完成440例,因无报告单位、系统不予定查无此人等原因,尚有44例未录入丙肝信息系统。四是配齐防艾办和专业技术机构专职人员,设置防治艾滋病综合科,专职人员承担防艾办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
9.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老龄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完成人口监测统计工作。2023年,元阳县期末总人口数459200人,总出生人数2594人,出生率为5.71‰,自然增长率为-0.77‰。二是完成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其中奖扶人员1052人,特扶人员138人,其他家庭3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学金47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1057人,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5人,保健费58人,共计2360人。三是落实现行生育支持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已完成1166户的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系统备案。
10.作风建设工作持续深入。扎实开展卫生健康系统讲政治、优服务、提质效、谋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推动行业作风大转变。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8月25日召开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开通作风问题投诉受理渠道,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努力营造真抓实干、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二是推动优化提升工作,深入开展“局长走流程”和抓改革创新事项工作,部署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政事项相关工作内容,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到政府服务大厅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服务,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有序,群众满意度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办理行政许可1374件,其中医师(注册59、变更144)203件,护士(注册125、变更253、延续219)597件,医疗机构(注册3、变更5、检验134)142件,公共场所(新办97、延续61、变更21)179件,诊所备案22件,乡村医生证书(新办、换证)230件,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新办)1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政医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综合监督科、防治艾滋病科,所属单位20个,分别是:
1.元阳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元阳县人民医院
4.元阳县中医(民族)医院
5.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元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元阳县南沙卫生院
8.元阳县马街乡卫生院
9.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
10.元阳县嘎娘乡卫生院
11.元阳县上新城乡卫生院
12.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卫生院
13.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
14.元阳县大坪乡卫生院
15.元阳县牛角寨镇中心卫生院
16.元阳县沙拉托乡卫生院
17.元阳县攀枝花乡卫生院
18.元阳县黄茅岭乡卫生院
19.元阳县黄草岭乡中心卫生院
20.元阳县俄扎乡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分别是:
1.元阳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元阳县人民医院
4.元阳县中医(民族)医院
5.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元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元阳县南沙卫生院
8.元阳县马街乡卫生院
9.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
10.元阳县嘎娘乡卫生院
11.元阳县上新城乡卫生院
12.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卫生院
13.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
14.元阳县大坪乡卫生院
15.元阳县牛角寨镇中心卫生院
16.元阳县沙拉托乡卫生院
17.元阳县攀枝花乡卫生院
18.元阳县黄茅岭乡卫生院
19.元阳县黄草岭乡中心卫生院
20.元阳县俄扎乡卫生院
纳入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4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8人(离休0人,退休348人)。
年末其他人员48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5人。
实有车辆编制39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为应急保障用车、医疗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卫生健康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257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31.53万元,占总收入的39.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8102.63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2.5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738.37万元,占总收入的18.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5.15万元,增长1.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36.48万元,增长13.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8527.30万元,下降32.02%;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6925.97万元,增长852.53%。主要原因是各医疗机构本年度就诊人次减少,事业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422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34.36万元,占总支出的64.39%;项目支出12187.16万元,占总支出的35.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840.09万元,下降34.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518.78万元,下降38.02%;项目支出减少4321.32万元,下降26.1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减少;投资性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034.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3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0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51%。与上年对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减少13518.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办公用品购置充足,且本年度厉行勤俭节约,争做节约型部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87.1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展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行政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0.16万元;
2.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和健康县城建设“病媒生物防治”,支出1.40万元;
3.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日常办公,支出1.60万元;
4.上海市徐汇区对口帮扶计划外携手兴乡村第一批项目,支出398.27万元;
5.中医(民族)医院办公设备采购,支出30.80万元;
6.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支出69.37万元;
7.各医疗机构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609.11万元;
8.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2997.49万元;
9.重大公共服务项目,支出282.57万元;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047.77万元;
1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支出0.59万元;
12.计划生育事务项目,支出553.63万元;
13.其他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及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194.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3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89%。与上年相比增加1946.93万元,增长13.1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提升医疗服务改造建设,公共卫生覆盖面逐步提高,服务项目逐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支付退休安家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6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医疗商品服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89万元,决算为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75万元,决算为5.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09%,完成年初预算的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14万元,决算为2.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91%,完成年初预算的5.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89万元,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75万元,决算为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14万元,决算为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5万元,增长17.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8万元,增长4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3万元,下降13.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等工作增加,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卫生监督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基本公共卫生考核、重大公共卫生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9万元,比上年减少75.52万元,下降63.0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68544.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177.64万元,固定资产16961.6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451.42万元,无形资产91.7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861.5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45.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07.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4.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6.5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3.9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索引号53252800236101111
附件【元阳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082207594488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