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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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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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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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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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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9401000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县本级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元阳县“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元阳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元阳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10.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标准化。一是2023年县本级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进驻35个部门,除涉密事项、进驻负面清单事项144项外,网上可办事项1213项,进驻实体大厅政务服务事项1073项,进驻比例100.00%、综合窗口覆盖率100.00%,汇集到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通过线下渠道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比例100.00%。二是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承接指派政务服务事项,督促政务服务实施部门精准配置事项上线方式及业务办理系统信息,准确关联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权责清单,完善本地化事项要素及时发布办事指南,事项发布率100.00%。三是推进便民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打造完成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及6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2)规范化。一是严格规范审批服务,推动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审批监管边界,加强审管联动。二是规范设置政务服务场所。全县县、乡级(社区)政务服务场所共有154个,目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实质运行达100.00%。三是规范设置综合服务窗口、综合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跨省通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四是规范网上办事服务,实现“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全面推广运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五是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做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2023年,政务服务“好差评”总评价56973次,好评率100.00%。六是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管理。2023年全县共受理群众诉求承办案件数量1073件,已办理1032件,正在办理41件,办结率和答复率为96.00%。
(3)便利化。一是加强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用,推动实现“一网通办”。县级网上大厅二级及以上深度事项1213项,网上可办率100.00%,四级深度事项1203项,全程网办率98.80%;“最多跑一次”事项1217项,“最多跑一次”率100.00%,即办件率47.90%,承诺时限压缩率79.58%。二是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梳理了首批2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编制20个主题事项办事指南,共办理766件。三是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234项,在7个窗口设置“跨省通办”,共办件5491件。四是推行政务服务“承诺办”。在窗口服务台摆放政务服务承诺书,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坚持首问负责制,严肃服务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五是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兜底办。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人全程跟踪督办,办不成事窗口受理3件,办结3件。六是整合公安、医疗保障、税务、司法等行业部门自助服务功能,提供24小时集成自助服务,共有19项事项可在24小时自助服务机上办理,将县级17个事项下沉到乡镇便民服务站开展“就近办”,2023年来累计办件97220件。
2.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一是完成以工位制评标室建设为主的“两开两评”交易场所提质改造建设并投入使用。开评标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分别达200平方米和336平方米,完全具备远程异地工位制评标需求。二是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机制,完成17项电子化交易制度和5项工作流程,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多项制度文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及场内交易规范、有序运行。三是组织召开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2次,积极开展交流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有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服务能力。四是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本县行业自查、对石屏县的交叉随机抽查、迎接州市交叉检查和省级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各行管部门已全部整改完毕。五是全力提升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率达100.00%,在线开标率达100.00%。国有产权、土地矿权交易电子化率达100.00%,超额完成州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六是严格执行“两禁止两取消一推行”制度,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七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办理监管CA锁,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监督9次,未收到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异议、投诉。八是完成全县公共资源项目交易工作。共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交易51宗,成交金额、节约资金、节资率分别为373,419.86万元、3,136.97万元和0.83%,累计完成主客场评标124个(51个主场、73个客场),跨州异地远程项目23个。完成政府采购交易项目17宗,成交金额、节约资金、节资率分别为4,083.85万元、59.10万元和1.43%,全流程电子化率达100%,在线开标率达 100%。完成国有产权项目交易8宗,成交金额、为1,317.06万元,增值资金为0.45万元,增值率达0.03%;完成国有土地出让交易21宗,交易额达8,777.82万元,增值资金140.72万元,增值率1.63%。国有产权、土地矿权交易电子化率达100%。政采云平台入驻供应商24家,临时供应商8家,商品上架审核790条。1月至今共收到招投标保证金4,623.20万元,(其中土地拍卖保证金:4,108.00万元)已退保证金:3,673.00万元,余950.20万元。于2023年1月至今已上缴利息收入1.11万元。
3.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一是及时启动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等待上一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公布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已有7家部门启动相关工作。二是组织县直各有关部门梳理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完成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和公开公示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向乡镇赋权扩能工作。组织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选取承接和赋权事项,以《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元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元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元政发〔2023〕23号)文件向全县公开公布“两个目录”。已完成乡镇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元阳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审定,并在云南省权力和责任清单网站进行公开公示。2023年19家县级单位已完成元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培训,并于12月1日前完成事项移交工作。
4.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一是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红政办函〔2017〕80号)等文件要求,督促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涉及使用财政性或国有资金,单项中介服务费用在100.00万元以下项目的,须全部进入县级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二是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一项一码一表”要求,按照先赋码后审批流程办理,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2023年截至目前,完成投资项目审批“网上办”项目合计287个,投资概算为1,960,503.75万元,项目均有统一项目代码,无超时事项,按时办结率为100.00%。元阳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共发布公告0个,实际选取0个,履约结束0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元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元阳县行政审批局、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下列3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分别是办公室、政务服务科、监督管理科。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科级,未独立核算), 内设监督检查科、财务科、工程建设交易科、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土地矿产资源交易科;
2.元阳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股所级,未独立核算),内设项目受理科、项目代办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纳入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4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包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53万元,增长18.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53万元,增长18.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项目、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建设项目支出和突发性事件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4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84万元,占总支出的79.87%;项目支出90.46万元,占总支出的20.1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63万元,增长15.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05万元,增长13.63%;项目支出增加18.58万元,增长25.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新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项目、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建设项目支出和突发性事件支出;二是2023年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8%,人均公用经费0.7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46万元。其中: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缺口经费40.00万元、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建设经费8.06万元、元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转经费18.62万元、丧葬抚恤经费23.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1.63万元,增长15.9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项目、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建设项目支出和突发性事件支出;二是2023年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7%。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8.19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50.75万元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7.8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52万元,死亡抚恤金23.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4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决算为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决算为0.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决算为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规定,做到开支低于上年决算数和当年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3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30.0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我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转发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综合调研的通知》要求,州局领导到元阳县政务中心指导2023年政府政务服务效能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县际单位间交流学习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7万元,比上年减少6.86万元,下降28.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压支出、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940.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3.23万元,固定资产467.0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7.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7.6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设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9401111
附件【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082303450510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