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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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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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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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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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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3401000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元阳县人民政府向红河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上报工作,以及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元阳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元阳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元阳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协助元阳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元阳县人民政府、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请示元阳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元阳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元阳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元阳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元阳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中共元阳县委、元阳县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元阳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他文稿。
(7)围绕中共元阳县委、元阳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元阳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元阳县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8)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元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元阳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元阳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元阳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县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元阳县人民政府和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元阳县人民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元阳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11)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12)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和元阳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做好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工作。
2.加强办公室管理,规范办文办会,认真做好公文起草、审核、报批、发文和重大会议筹备等工作。
3.做好县政府决定事项和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和督查督办工作。
4.做好县政府领导调研、督查等公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5.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6.做好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和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7.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秘书科、综合科、文稿科、公文质量审核科、县人民政府督察室、政务公开科、信息技术科、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总值班室、行财科、县政府营商环境科、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县政府研究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95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7.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1.38万元,下降9.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1.38万元,下降9.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少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财政拨款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95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35万元,占总支出的75.84%;项目支出231.43万元,占总支出的24.1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1.38万元,下降9.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1.22万元,下降14.30%;项目支出增加19.83万元,增长9.3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财政拨款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6.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2.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4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做好立足参谋助手、统筹协调、办文办会、督查督办、服务保障等五大职能。2023年财政拨入工作经费210.63万元,实际支出210.63万元。具体支出如下:办公费72.11万元;电费25.26万元;生活补助2.00万元;邮电费31.94万元;差旅费26.48万元;公务接待费25.96万元;工会经费8.30万元;其他交通费8.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58万元。
2为加快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及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元阳县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1月8日与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聘请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1月8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根据协议第二十二条约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023年财政拨入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费20.80万元,部门实际支出30203咨询费20.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7.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1.38万元,下降9.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财政拨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0%。主要用于2010301行政运行425.80万元;2010350事业运行135.05万元;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4.43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68.6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8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0.03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2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61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3.8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万元,决算为2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万元,决算为25.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0.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万元,决算为2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变差,处于维修期,暂时停用。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特别是受疫情防控影响,控制减少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等等,大大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6.85万元,下降7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5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70万元,下降71.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变差,今年处于维修期,暂时停用。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特别是受疫情防控影响,控制减少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等等,大大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的各项调研、招商引资、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6万元,比上年减少146.53万元,下降77.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各种办公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0.60万元;差旅费支出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7.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278.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70万元,固定资产233.3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办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3401111
附件【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304394490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