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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346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2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逢春岭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701000

元阳县逢春岭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乡村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脱贫攻坚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视为重中之重,把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全面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全年共受理临时救助134件,五保19件,低保94件,已全部完成办理,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采集培训会15场次,全乡3983户脱贫户、284户监测户实现帮扶全覆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5825.14元,同比增长16.11%,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023年共争取各类资金3320.63万元、实施项目35个;新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565万元,惠及113户;雨露计划补助253121.7万元;发放省外务工补贴1147人次;培育了芦笋种植、肉兔养殖、黑木耳种植等一批新兴产业,为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保障。抓实低收入群体稳定增收,通过加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帮扶措施,2022年收入万元以下100435人,2023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万元的监测户共416人。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发展后劲持续增强。以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力提升乡域经济发展后劲。一是水、电、路区域布局建设纵深推进。投资607.28万元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投资3200万元实施逢春岭乡35kV变电站项目,已建成投产;投资867万元实施逢春岭、尼补、稿吾卡、黄草坪、老曹等村委会产业路建设项目,总计开挖产业路77.2公里;二是集镇、美丽乡村建设短板不断补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00万元,实施易地搬迁避让点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覆盖逢春岭、大鱼塘2个村委会180850人,其中脱贫户43184人;投资100万元实施集镇农贸市场改造完成,全面改善市场环境,优化功能布局,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舒适放心、便民利民的消费氛围,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巩固特色农业体系。一年来,逢春岭乡以党建为引领,按照县委“338”工作目标和十个一产业链发展要求,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的目标,持续推动全乡产业向规模化、精品化方向发展。一是传统农业有提升。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紧抓实粮食生产,种植水稻1.9万亩,玉米1.44万亩,薯类0.59万亩,豆类0.63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375万亩。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总任务数1795.6,整改完成总面积2322.97亩,超额完成527.37亩,完成比例133%。二是经济作物类型丰富。香蕉在园面积2.02万亩,产量1.911万吨;芒果在园0.435万亩,产量0.99万吨;荔枝在园0.225万亩,产量297吨;枇杷在园0.38万亩,产量665吨;发展人参果400亩,产量90吨;新植甘蔗0.17万亩;冬早蔬菜种植0.38万亩。三是特色产业有突破。持续探索整合资源、抱团发展的特色产业发展新路子,推动特色产业集聚发展,以尼枯补、独家为代表的高山生态茶种植1000余亩;在岩子脚、老曹、大鱼塘等村深入挖掘林下经济潜力,发展重楼、黑三七、黄精、板蓝根等中药材1200余亩,共种植草果4500亩,年产值达1100余万元;在逢春岭村流转土地200亩实施高原魔芋示范园区,并在全乡推广种植1500亩以上。整合涉农资金和上海帮扶资金共计450万元,在黄草坪、稿吾卡建设芦笋示范园区322亩,9月下旬黄草坪芦笋种植基地第一批试点已开始采摘,亩产量600公斤,产值可达2万元,每天带动就业50余人;稿吾卡种兔培育基地共培育种兔有640余只,全乡累计可出栏商品兔4.2万只,年产值可达200余万元,辐射带动周边5个村委会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稿吾卡老古底村综合种植养殖基地,共养殖肉牛121头,种植巨菌草280余亩,释迦果180余亩。四是招商引资有成效。成功举办多场招商推介现场会,以及乡村振兴战略2023年重点项目签约仪式。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完成12825万元,共发展项目4个,超额完成县级下达指标任务。

民生福祉不断增进,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我们持续惠民生增福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一是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入学率达100%2023年,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排全县乡镇第一名,小学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排全县乡镇第二名,中心小学获评县级先进单位,多名教师荣获省级、州级、县级优秀教师奖项。二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成功创建省级甲等卫生院,全年完成疫苗运转24次,两癌筛查完成人数756人,为全乡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慢性病随访管理、健康指导工作,掌握全乡内慢性病发病、死亡和现患情况,2023年内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是两保工作高效推进。2023年度医保征缴已圆满完成县级下达任务,全乡建档立卡重点人群缴费率100%;我乡全年电子医保激活率84.11%2024年医保缴费率97.50%,全乡居民养老保险综合续保完成率为93.9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完成认证4596人,完成率100%。四是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持续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认真开展各类民政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年新排查纳入特困23人,低保126人,临时救助对象354人次,对在册的各类对象因死亡等原因不符合继续享受救助的及时停发。共发放城镇低保2.20万元,农村低保526.11万元,困难临时救助32.34万元、特困(五保和孤儿)134.67万元、高龄补贴34.3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7.42万元。自《红河州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全乡年度一次性生育补贴养育补助对象资格确认并申报户数共73户,发放补贴26.42万元。五是征兵工作持续推进。按照一年两征的要求,我乡全年应征报名78人,今年共兵入伍6人,完成今年县人武部下发的征兵工作任务数。六是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开展劳动技能培训13次,共590人次,拓展就业创业多种渠道。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并于6月上旬正式开放;完成机动车检测便民服务站建设,并于12月投入使用,服务对象覆盖逢春岭乡辖区及周边5个乡镇,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

以基层治理为保障,推进社会秩序向好发展。我们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各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切实防范风险化解。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大力实施信访攻坚化解,定期开展领导接访、包案下访,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每月定期组织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并组织各村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了化解措施,落实了包案领导。今年以来调处矛盾纠纷108起,成功调处80起,调处成功率74.1%。二是强化移风易俗宣传工作。紧盯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下发了《逢春岭乡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监督举报机制》和《逢春岭乡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办法》,与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了承诺书,制定了奖惩标准,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对村级的考核重要内容。共在全乡范围内粘贴宣传标语78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3000余次。三是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普法培训5次;开展校园普法活动10次;充分利用村村响、赶集日、群众会,播放普法音视频;累计制普法标语75条、发放宣传手册及物资3000余份;迅速掀起普法热潮,推进村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进程,为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强化禁种铲毒和禁毒宣传工作。提高辖区群众的禁种铲毒、拒毒、反毒意识,纳入社区戒毒14人,社区康复6人,强制隔离戒毒2人。五是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做好维稳反恐,坚持严管严控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全年召开缉枪治爆宣讲会5次,收缴各类枪支19支;发放反诈宣传材料1200余份,海报130份,举办反诈知识讲座15次,共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累计注册925人,推广金钟罩小程序安装6623人;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161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清查整治26次,联合出动警力526人次,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点58处,管交通重点人员63名。

抓平安建设,守稳筑牢安全防线。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持续做好节假日、汛期等重要节点及日常安全监管,定期开展道路交通、森林防灭火、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巡查。发放6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23份;对辖区内中小学、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开展全面食品安全检查5次;在各村打非治违、矿山整治等宣传标语396条;排查塌方、路面损毁和悬空隐患点61个,设置警示标牌121个,警示彩带1万余米;排查全乡车辆、非法运营船只,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140余份,发放禁止使用船舶通知书20余份。二是校园安全用心护航2023年持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卡专项行动,紧盯周末、放假收假重点时段,组织1000余人开展专项整治80余次,查处整治交通违法行为90余例,收缴违章车辆20余辆,劝导超载驾驶员180余人次,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建立水域安全隐患清单,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及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整治,落实安全警示标志和救护设施配置,严防溺水事件发生。三是防灾减灾救灾防线不断筑牢。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压实责任,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117份,发放省、州政府及县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各220份。粘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142条。完成10人专业扑火队组建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汛期、防火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此外,共青团、妇联、工会、保密、档案、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等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6.应急服务中心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6.应急服务中心

7.财政所。

纳入逢春岭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逢春岭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逢春岭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467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0.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7.43万元,下降3.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7.43万元,下降3.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对比上年,各项建设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收入及各项收入也随之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逢春岭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467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30万元,占总支出的29.57%;项目支出3294.42万元,占总支出的70.4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1.34万元,下降3.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34万元,增长2.32%;项目支出减少222.67万元,下降6.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收入对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逢春岭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3.3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0.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逢春岭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94.4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08.78万元。

1.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支出。

2.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及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支出92.6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支出。

3.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及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支出29.8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支出。

4.大鱼塘村委会期底簸村产业路建设项目资金支出38.88万元,主要用于大鱼塘村委会期底簸村产业路建设支出。

5.逢春岭村委会马鞍山村活动场地修缮项目资金支出14.85万元,主要用于逢春岭村委会马鞍山村活动场地修缮支出。

6.2022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专项资金支出99.8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7.逢春岭村委会街上村公房挡墙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逢春岭村委会街上村公房挡墙建设支出。

8.稿吾卡村委会老古底村产业路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1.85万元,主要用于稿吾卡村委会老古底村产业路建设支出。

9.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逢春岭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97.4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0.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逢春岭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短板支出。

11.岩子脚龙石林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54.875万元,主要用于岩子脚龙石林易地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2.逢春岭村委会哈尼寨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资金支出29.9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3.2023年第五批涉农资金稿吾卡村委会肉牛养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99.75万元,主要用于种植养殖设施建设支出。

14.逢春岭马鞍山易地搬迁点产业路建设项目(挡墙建设)资金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5.稿吾卡村委会小型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6.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逢春岭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59.7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7.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逢春岭乡产业路排水沟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71.74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8.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岩子脚村委会生产路建设支出。

19.元阳县脱贫攻坚期间补短板项目缺口资金支出49.8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期间危房改造补短板项目建设支出。

20.逢春岭乡肉兔养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2.80万元,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1.逢春岭村委会产业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57.44万元,主要用于逢春岭村委会产业路建设支出。

22.逢春岭凹腰山村芭蕉芋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4.955万元,主要用于凹腰山村芭蕉芋加工厂建设支出。

23.2022年度上海市徐汇区对口帮扶计划外携手兴乡村项目第一批资金专项资金支出81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4.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逢春岭乡芦笋种植及配套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80.0332万元,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5.2023年第五批涉农资金沃柑产业种植及配套设施项目专项资金支出93.4145万元,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6.2022年第二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支出498900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6.2022年第二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支出498900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7.2022年度上海市徐汇区对口帮扶计划外携手兴乡村第一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8.2022年度中信集团定点帮扶项目资金逢春岭乡革命村乡村振兴示范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9.2023年第二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逢春岭乡生物颗粒加工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99.80万元,主要用于生物颗粒加工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0.逢春岭乡沃柑产业种植及配套设施项目资金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1.2023年第二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逢春岭乡稿吾卡村委会肉牛养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49.95905万元,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2.2023年第五批涉农资金逢春岭乡脱贫人口增收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69.52776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3.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项资金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4.2022年第二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项资金支出29.6134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5.2022年第三批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项资金支出5.820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6.2022年第四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项资金支出1.876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7.2022年第二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项资金支出24.496856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8.元阳县逢春岭乡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项目资金支出114.70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人员稳定就业补助支出。

39.元阳县逢春岭乡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项目专项资金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人员稳定就业补助支出。

40.2022年第二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支出498900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1.2022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支出0.92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42.2022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元阳县逢春岭乡凹腰山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凹腰山村委会设备购置支出。

43.2022年第二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专项资金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期底簸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4.逢春岭乡岩子脚村委会团坡村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5.964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5.逢春岭乡2023年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履职支出。

46.逢春岭乡公共安全业务补助经费支出41.37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劳务、办公支出。

47.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资金专项资金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8.2023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

49.逢春岭乡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支出10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支出。

50.元阳县易地扶贫搬迁结余存量资金分配专项资金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4.防汛抗旱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支出。

52.2023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经费支出52.09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支出。

53.元阳县2023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帮扶群众支出。

54.逢春岭乡人民政府脱贫攻坚期间农村危房改造补短板缺口资金专项资金支出16.8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期间农村危房改造补短板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逢春岭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9.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0%。与上年相比减少52.12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分析:对比上年,各项建设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支出及各项支出也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劳务和办公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职工保险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职工保险和疫情防控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548.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地质灾害防治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61万元,决算为2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决算为12.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74%,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4.9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75万元,决算为3.4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21%,完成年初预算的9.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逢春岭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61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决算为1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75万元,决算为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财务保障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1万元,下降8.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2.98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2万元,下降81.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财务保障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公务用车不足,工作开展困难。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会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下乡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逢春岭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41万元,比上年减少30.39万元,下降24.75%,主要原因分析:压缩经费,严格控制经费使用,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的相关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逢春岭乡资产总额3899.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14.23万元,固定资产230.8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254.87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9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21.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8.2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7.6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701111



附件【元阳县逢春岭乡2024082103054969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