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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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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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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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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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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201000
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
3.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4.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
5.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6.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经、畜牧兽医、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7.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9.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0.承办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软硬件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电子政务、“互联网+”等服务性工作。
11.承办组织编制新街镇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建立乡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承担新街镇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有关工作。组织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应急方面的服务性工作。
12.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镇各级干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县委“338”工作思路,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作为富民兴镇的第一要务,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奋进姿态,开拓进取、奋勇争先,紧盯各项目标任务,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6.应急服务中心。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其他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财政所。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人(离休0人,退休5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6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9781.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81.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83.22万元,增长35.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83.22万元,增长35.8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983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7.11万元,占总支出的24.06%;项目支出7469.50万元,占总支出的75.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16.95万元,增长36.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60万元,增长4.81%;项目支出增加2508.35万元,增长50.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不再由医保局代扣代缴,资金拨付到单位由本单位代扣代缴;另外,2023年度涉农项目资金大幅增加,导致本年度支出大于去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7.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9.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69.5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元财综指〔2023〕120号新街镇2023年彝族“火把节”暨哈尼族“矻扎扎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4.8万元;
2.元财农发〔2022〕108号新街镇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68.89万元;
3.元财行发〔2023〕26号元阳县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经费4.85万元;
4.元财农发〔2022〕77号新街镇红米线加工厂建设项目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5.79万元;
5.元财农发〔2022〕108号新街镇产业路建设项目资金211.69万元;
6.元财农发〔2021〕106号新街镇爱春村委会联办厂村、小瓦遮新村人畜饮水建设项目资金4.34万元;
7.元财综发〔2023〕34号第一批州本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新街镇新街村委会啊花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0.17万元;
8.元财行发〔2023〕31号新街镇2023年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1万元;
9.元财社发〔2022〕220号提前下达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5万元;
10.元财农发〔2023〕62号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街镇脱贫人口增收项目资金415万元;
11.元财行发〔2022〕35号“乡村振兴大擂台”和“好支书大比武”活动经费1万元;
12.元财综指〔2023〕3号2022年第三季度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绩效挂钩公用经费0.95万元;
13.元财综发〔2022〕3号2022年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项目(服务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2万元;
14.元财建发〔2023〕93号元阳县新街镇爱春村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240万元;
15.元财农发〔2021〕106号2022年第二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4.87万元;
16.元财农发〔2023〕28号州级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6.3万元;
17.元财预〔2023〕10号脱贫攻坚期间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缺口资金90.75万元;
18.元财综指〔2023〕1号2022年度上海徐汇区对口帮扶计划外携手兴乡村第二批项目资金5万元;
19.元财农发〔2021〕106号爱春村委会野生果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0万元;
20.元财农发〔2022〕28号元阳县2022年州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缺口资金3万元;
21.元财农发〔2023〕46号新街镇土锅寨村委会箐口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
22.元财综发〔2022〕52号第三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新街镇团结村委会下广坪村民小组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经费27.88万元;
23.元财综指〔2023〕9号新街镇陈安村委会公厕建设资金15万元;
24.元财农发〔2023〕4号2023年省级拨付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4万元;
25.元财农发〔2023〕5号新街镇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包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项目资金80万元;
26.元财资环发〔2022〕102号地质灾害防治资金0.77万元;
27.元财基金〔2023〕11号新街镇帮助解决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经费10万元;
28.元财综指〔2023〕209号新街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0.32万元;
29.元财预〔2023〕34号元阳县新街镇新寨村委会下寨村购买办公碗资金2万元;
30.元财综发〔2023〕35号新街镇体育事业补助经费2万元;
31.元财农发〔2022〕30号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0.3万元;
32.元财农发〔2023〕28号州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5万元;
33.元财农发〔2022〕108号新街镇胜村片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188.83万元;
34.元财行发〔2023〕27号第一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1.94万元;
35.元财教发〔2022〕152号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97万元;
36.元财综指〔2023〕12号新街镇主鲁村卫生室厕所建设项目资金4万元;
37.元财农发〔2023〕5号新街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9.88万元;
38.元财综发〔2023〕20号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新街镇团结村委会老峰寨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11.94万元;
39.元财预〔2023〕20号解决脱贫攻坚期间农房补短板缺口资金20.1万元;
40.元财农发〔2023〕62号新街镇项目管理工作经费7万元;
41.元财农发〔2023〕5号新街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85.91万元;
42.元财建发〔2023〕23号元阳县2023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21.24万元;
43.元财综发〔2022〕53号第二批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新街镇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经费5万元;
44.元财农发〔2021〕106号2022年第二批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8.48万元;
45.元财预〔2023〕4号元阳县易地扶贫搬迁结余存量资金38万元;
46.元财农发〔2023〕5号新街镇村庄规划编制资金40万元;
47.元财农发〔2023〕94号元阳县新街镇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项目资金86万元;
48.元财预〔2023〕23号元阳县新街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179.8万元;
49.元财行指〔2023〕34号人大代表履职活动通讯、交通经费3.6万元;
50.元财农发〔2022〕108号新街镇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资金279.63万元;
51.元财农发〔2022〕66号2022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缺口资金2万元;
52.元财农发〔2023〕76号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第二批)专项资金80.64万元;
53.元财农发〔2022〕108号新街镇稻渔综合种养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73万元;
54.元财农发〔2022〕108号新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项目资金229.68万元;
55.元财预指〔2023〕24号新街镇乡村振兴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经费7.8万元;
56.元财农指〔2023〕14号新街镇2023年防汛抗旱经费2万元;
57.元财资环发〔2022〕3号2018年度第三批及2020年度第二批退耕还林补助专项资金16万元;
58.元财行指〔2023〕36号2023年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组工作经费1.4万元;
59.元财建发〔2023〕25号元阳县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州级配套资金1.25万元;
60.元财基金〔2023〕3号新街镇虹夕诺雅酒店项目缺口资金21.21万元;
61.元财农发〔2023〕62号新街镇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经费10万元;
62.元财农发〔2023〕46号新街镇土锅寨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70万元;
63.元财农发〔2022〕108号新街镇热水塘梯田鸭养殖建设项目资金599.3万元;
64.元财体制发〔2022〕8号新街镇2022年元阳县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16.7万元;
65.元财农发〔2023〕28号州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经费45.38万元;
66.元财资发〔2022〕17号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1.99万元;
67.元财社发〔2022〕163号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02万元;
68.元财农发〔2023〕46号新街镇土锅寨村委会土锅寨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
69.元财农发〔2021〕106号2022年第二批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13.99万元;
70.元财资环发〔2022〕67号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直达资金部分)专项资金0.22万元;
71.元财农发〔2023〕29号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及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281.6万元;
72.元财农发〔2023〕24号新街镇安汾寨村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资金741.6万元;
73.元财预〔2023〕19号解决脱贫攻坚期间农村危房改造补短板缺口资金396.14万元;
74.元财农发〔2022〕108号新街镇爱春魔芋加工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资金279万元;
75.元财农发〔2023〕71号元阳县脱贫攻坚期间补短板项目缺口资金结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1000万元;
76.元财农发〔2023〕24号新街镇主鲁村保山寨易地搬迁点产业示范园项目资金549万元;
77.元财预〔2023〕27号新街镇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经费6万元;
78.元财建发〔2022〕138号新街镇爱春村委会哈单普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前期工作经费6万元;
79.元财综指〔2023〕121号新街镇地质灾害应急救灾经费8.12万元;
80.元财农发〔2023〕46号新街镇多依树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70万元;
81.元财资环发〔2023〕15号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地质灾害)补助资金2.2万元;
82.元财农发〔2023〕43号元阳县新街镇小瓦遮新村安置区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资金199.85万元;
83.元财行指〔2023〕34号2023年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25万元;
84.元财预〔2023〕61号元阳县新街镇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经费5元;
85.元财预〔2023〕23号元阳县新街镇安汾寨村委会下者那村农特产品小型交易市场项目资金179.8万元;
86.元财综发〔2023〕29号新街镇百胜寨村委会百胜上寨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47.95万元;
87.元财行指〔2023〕35号2023年县级补助乡镇人大工作经费0.8万元;
88.元财政法发〔2023〕20号新街镇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经费0.38万元;
89.元财综指〔2023〕10号新街镇珍稀食用菌林下仿野生栽培项目资金10万元;
90.元财资环发〔2022〕78号2022年省级生态护林员第二批补助专项资金0.13万元;
91.元财预指〔2023〕9号一般公用经费55万元;
92.元财综指〔2023〕74号新街镇纪委办案工作经费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6.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与上年相比增加2922.33万元,增长43.20%,主要原因是2023年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党委、政府、人大、财政等部门的工资、津补贴发放及部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发放禁毒专干工资。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文化站在职人员工资、报纸杂志订阅及基层文化馆、群众艺术活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保险、社区工作人员保险、遗属补助及农村社会救济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社区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及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虹夕诺雅酒店征地项目、陈安村委会刘会村迁坟项目及陈安公厕建设项目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16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9%。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水管站等部门的工资、津补贴发放及涉农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发放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脱贫攻坚基础设施、住房、人居环境巩固提升补短板建设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应急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发放和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60万元,决算为1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35万元,决算为14.8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4%,完成年初预算的47.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25万元,决算为0.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0%,完成年初预算的0.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6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35万元,决算为1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25万元,决算为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制度管理,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相关开支,确保只减不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99万元,下降5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38万元,下降5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0万元,下降90.1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紧张,只清算了部分公务接待费,且去年车辆老化才更换配件,所以今年车辆维护费较去年相对减少,导致同比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新街镇业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种检查、考核、调研以及工作咨询、汇报、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超预算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2万元,超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万元,超预算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超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虹夕诺雅酒店项目导致工作人员下乡变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新街镇业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0万元,比上年减少29.88万元,下降21.69%,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相较去年政府、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大幅减少,且因一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调入其他单位从而减少相关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资产总额12136.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60.47万元,固定资产702.5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673.3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2238平方米,账面原值150.53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45项,账面原值149.4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14.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4.5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12.3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201111
附件【元阳县新街镇2024082304461277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