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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370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2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3200601000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省、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生态保护工作。2023年以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林业生态保护发展,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治理体系,以元阳县观音山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保护为主,坚决管好绿水青山,牢牢守护好四库资源,着力保护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循环生态系统。全县73.43万亩公益林、47.27万亩天然商品林、观音山自然保护区、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得到加强,野生动植物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森林生态功能得到全面提升。2023以来实施退耕还林营造林5.5万亩,义务植树85万株。完成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1.2万亩,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松材线虫病检疫工作取得成效。森林覆盖率逐步增长,哈尼梯田湿地保护利用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升。元阳哈尼梯田湿地公园遗产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功创建中国天然森林氧吧县,进一步树牢了生态安全屏障。

2.林地要素保障工作。2023年以来共审核报批项目使用林地报件8件,面积18.7072公顷,上缴植被恢复费266.0119万元,在涉林要素保障中提供从受理到批准最多跑一次的服务体系,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跑到底的责任机制,全力服务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做到盯得住、跑得勤、落得快,为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3.林政执法工作。2023年完成林草湿地图核实793 个(其中林地693个,湿地96个,草地4个),破坏林草湿地生态案件数为89件,已查处41件,查处整改率为46%。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程序,林业行政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林草湿生态安全得到有效巩固。

4.防火工作。2023年共发生森林火情58起,但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火情和人员伤亡事故。防灭火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采取了层层落实防火责任、狠抓防火宣传攻势、严格控制野外用火、重点部位靠前驻防、加大防火督察力度等工作措施。截至目前,取得了无卫星热点通报和无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好成绩。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县指挥部及时下发《关于进入森林防火期的通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等通知,进一步完善防火管理措施;二是严格落实四个责任人”“五个关键人三线责任制,并把责任延伸落实到乡、村、组、林权者、护林员,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全县共签订各级各类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书)和任务承诺书56420份,形成了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责任体系。三是从抓宣传、抓队伍建设、火源管理、严抓隐患排查整治、预案落实五个方面全面做好防火各项工作。

5.生态修复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国土空间绿化三年行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积极推进哈尼梯田核心区水源涵养林营造林城市面山绿化生态建设项目,进一步筑牢元阳林业安全屏障。元阳县林业生态产业项目得到有效推进,目前已完成5米宽施工通道7.4公里,作业道路23.4公里,300立方灌溉水池3个,施工灌溉网19.4公里,完成种植240亩营林工程。其余工作正在有效推进中。二是积极完成增绿任务,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次,完成州级下达我县85万株的义务植树任务,任务完成率100%。三是积极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全面开展美丽乡村、绿色家园的建设,构建元阳县乡村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编制完成元阳县省级森林乡村候选乡村的调查和推荐工作,完成37行政村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工作。

6.绿色产业发展工作。大力推进经济林、苗圃建设、林木采伐、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和森林生态旅游等6大林业产业发展,切实提高元阳县林业产业化水平。2023年完成林下空间发展林下黄金种植200亩,建设苗圃基地120亩,培育重点林业产业龙头企业2家,2023年林木产品年加工能力达6.5万立方米。充分发挥林下土地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林粮、林药、林蜂、林果、林花、林禽、林菜、林等林地立体复合经济,全面提高林地产业率和利用效率。积极推广适宜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努力探索适合元阳县特点的林间种养模式,绿色生态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7.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推进生态乡村振兴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生态振兴项目的实施力度。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派驻力量,共派出驻村工作队员7同春山、复兴村、大拉卡、哈更、克村委会。二是精准实施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持续聘请生态护林员2250名,实现助力乡村振兴2250户就业。三是持续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振兴,全年累计实施生态补偿935.9万元。四是精准实施产业振兴项目,实施积极培育一批以枇杷、芒果、桃子、香椿、刺脑包、湿地松、黄精、中药材等为主的优质林果产业。

8.林长制工作。2023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林长责任体系、组织体系、目标体系、保障体系和配套制度,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智慧管控、网格管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实现从林长制到林长治,助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数字化管理平台、林长通”APP、护林员巡护终端得到有效推进,进一步推动巡山管护向智慧化、数字化转型2023年累计开展巡林5680次(其中:县级林长开展97次,乡、村级林长开展巡林5583次),有力保护了全县生态森林资源,实现了从林长制林长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草原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退耕还林科)。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其他事业单位1个,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

纳入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

年末其他人员1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06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5.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44.89万元,增长141.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44.89万元,增长141.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因为支付生态护林员工资1800万元,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1316万元,天然商品林补偿资金469.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98.6万元,2022年度由乡镇支付,2023年度所有资在林草局支付,所以收入比2022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09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44万元,占总支出的21.32%;项目支出5585.17万元,占总支出的78.6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81.23万元,增长135.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83万元,增长4.12%;项目支出增加4021.40万元,增长257.1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因为支付生态护林员工资1800万元,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1316万元,天然商品林补偿资金469.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98.6万元,2022年度由乡镇支付,2023年度所有资金在林草局支付,所以支出比2022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3.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1.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75元,占基本支出的4.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85.1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森林植被恢复费。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生态文明建设措施,全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林草工作跨越式发展,认真开展国土绿化、森林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增加生态修复能力,减轻生态修复压力,共投入41.14万元

2.生态护林员。续聘生态护林员2156名,强化生态护林员管理,共投入资金1800万元

3.国家野生保护动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525种,保护率为95%以上,共投入5.37万元。

4.耕地流出和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耕地流出流向林地1.19万亩,通过就地恢复和进出平衡完成1.19万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项目2万亩,并落实相关政策,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给予政策补助,保障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成效。共投入10万元。

5.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共投入防火经费90.60万元,积极主动预防、狠抓防火宣传攻势、严格控制野外用火。2023年,对森林火情时进行了有效处置,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6.生态功能区项目。共投入为推进元阳县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稳定森林生态系统,不断增强林农爱林护林积极性,形成全民护林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有力有效提高全县森林城市的数量质量共投入597.06万元。

7.林长制工作。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全域护绿、增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机制更加完备。全县森林覆盖率、蓄积量、湿地保护率及林草产业总产值得到提高,稳定控制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共投入9.18万元。

8.新一轮退耕还林延期长期补助。完成13.16万亩,每亩补助100元,共投入1316万元。

9.元阳县2023年乡村振兴林业产业苗圃建设项目。林业产业苗圃基地建设面积140亩;培育森林蔬菜、森林水果、生态修复优质苗木1062960株,有效保障元阳县14个乡镇乡村、美丽乡村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共投入361.5万元。

10.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县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共投入18.21万元。

11.国家级公益林61.59万亩,投入资金478.45万元(其中;补偿298.6万元、管护费支出179.85万元)。

12.管护天然商品林停伐47.27万亩。投入资金651.86万元(其中:补偿费469.9万元、其他管护费支出181.96万元)。

13.元阳县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元阳县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2个,建设总规模325平方米,其中:猛懂建设点,建设规模155平方米,主体工程(管护房)100平方米、配套设施(厨房15平方米、停车场40平方米),管护房和厨房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停车场为硬化面;老金山建设点,建设规模170平方米,主体工程(管护房)100平方米、配套设施(厨房20平方米、停车场50平方米),管护房和厨房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停车场为硬化面。共投入99.80万元。

14.2023年湿地松种植项目,2023年项目支出合计69.80万元。项目主要在生态薄弱林地种植湿地松面积400亩,种植湿地松苗7万余株。增加林地面积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提升森林覆盖率,持续发挥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已实施完成。

15.2023菌产业建设项目,2023年项目支出合计24.90万元。项目主要在林下种植林菌5,发展林下产业建设,发挥国有林场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的自身优势,抓好兴林富民林下产业发展促增收项目建设。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全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为山区农户产业发展提供栽培管理技术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栽培技术推广带动周边贫困户林下产业发展,实现农户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产业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6.2022年黄精苗圃地建设项目,该项目2023年支出合计11.3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黄精苗圃地15亩,培育滇黄精苗80万株,项目已实施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88.6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相比增加4071.23元,增长134.93%,主要原因是支付生态护林员工资1800万元,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1316万元,天然商品林补偿资金469.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98.6万元,2022年度由乡镇支付,2023年度所有资金由林草局支付,所以支出比2022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办公费和专业扑火队员工资。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0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7%。主要用于专业队及林火监测员工资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支出、林业有害治理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77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8%。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福利、专业队工资、遗属补助、公益林天然林管护支出、防火扑救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补助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20万元,决算为49.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决算为49.3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20万元,支出决算为4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决算为4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禁止浪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68万元,下降1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8万元,下降1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一辆,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督查工作、林长制工作、日常天然林公益林管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3万元,比上年减少45.27万元,下降45.59%,主要原因人员减少6人;其中退休5人、调出1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交通补贴、办公水电费、电话费、公务出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末,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资产总额4028.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39.54万元,固定资产1178.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7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5.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7.4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7.4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3200601111



附件【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