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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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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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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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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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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34801000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县域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县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交通规费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按照权限参与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
7.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州管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级重点综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9.指导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中央和省、州管铁路、民航、邮政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A、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B、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需要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上级交通部门和发改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参与编制区域内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动交通工作全面发展再上新台阶。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开展廉洁警示教育,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积极配合省州推进元绿高速公路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建成通车。二是争取元阳民用机场、元阳县哈尼梯田旅游环线停车场建设项目、红河州南部(元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元阳县机场至哈尼梯田景区连接线改造工程、元阳县南芒公路(K0+000-K11+555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积极配合省州做好普蒙铁路项目前期工作。
3.抓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一是启动实施嘎五公路“四改三”项目33.77公里、大坪公路“四改三”项目88.898公里。二是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49.862公里。
4.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计划实施绿美公路200公里;继续推进养护体制改革,养护质量按农村公路养护标准达标;继续抓好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管好农村公路;继续加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监管力度,保持运输市场的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综合运输科(综合规划科、综合建设科、铁路科、民航科、安全监管科)、综合管养科。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2.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测量队
3.元阳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4.元阳县地方海事处
5.元阳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1个行政单位为元阳交通运输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2.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测量队
3.元阳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4.元阳县地方海事处
5.元阳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所属5个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并入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核算,纳入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根据红财政法发〔2023〕53号、元财函〔2023〕84号文件执行:于2023年12月底将原有越野车1辆< 车牌号云GS2671>无偿划转至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阳大队,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12月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82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21.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包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537.37万元,下降48.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37.37万元,下降48.75%,主要原因是计划项目比上年减少,所以项目资金比去年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82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32万元,占总支出的15.45%;项目支出4,926.32万元,占总支出的84.5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45.17万元,下降48.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8.91万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社保缴费基数等上调,所以基本支出比去年多;项目支出减少5,634.07万元,下降53.35%,主要原因是计划项目比上年减少,所以项目资金比去年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0.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5.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26.3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1.元财建发〔2022〕52号2022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资金150.11万元;
2.元财建发〔2021〕130号嘎五公路修复项目资金73.83万元;
3.元财建指〔2022〕2号附、元财建发〔2022〕52号大坪乡金矿桥工程项目资金105.92万元;
4.元财建指〔2022〕24号南沙电站库区应急处置经费17.35万元;
5.元财建发〔2022〕103号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资金7.00万元;
6.红财建发〔2018〕20号农村客运燃油补贴(退坡资金)专项资金4.80万元;
7.元财建指〔2023〕19号元阳县建制村项目及窄路基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费缺口资金33.90万元;
8.元财建发〔2022〕10号(中央直达资金)2022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69.65万元;
9.元财建发〔2022〕20号2022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资金49.00万元;
10.元财建指〔2022〕22号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5.00万元;
11.元财建指〔2022〕1号附、元财建发〔2022〕9号、元财建发〔2022〕27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项目资金230.95万元;
12.元财建发〔2023〕23号2023年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199.89万元;
13.元财建发〔2023〕53号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专项资金997.00万元;
14.元财建发〔2023〕25号县(市)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补助资金及“绿美”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89万元;
15.元财建指〔2023〕15号2023年县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配套资金86.70万元;
16.元财农发〔2023〕5号元阳县大皮甲农业开发配套产业道路项目资金410.00万元;
17.元财建指〔2023〕21号元阳民用机场建设工作经费4.73万元;
18.元财建发〔2023〕39号2023年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21.37万元;
19.元财建发〔2022〕145号、元财建发〔2022〕124号2021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429.63万元;
20.元财建发〔2023〕64号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407.45万元;
21.元财建指〔2023〕20号、元财债指〔2023〕3号元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费缺口资金336.39万元;
22.元财建发〔2021〕51号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资金54.42万元;
23.元财建发〔2022〕55号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资金补助养护工程资金235.34万元;
24.元财建发〔2023〕2号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58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6.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543.08万元,下降43.81%,主要原因是计划项目比上年减少,所以项目资金比去年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支付三位退休同志的退休一次性安家补助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元阳交通运输局(本级)、元阳县地方海事处、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元阳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元阳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测量队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及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本年调出和退休等人员结算的职业年金记实和利息部分;一位在职人员及一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元阳交通运输局(本级)、元阳县地方海事处、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元阳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元阳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测量队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用于元财农发〔2023〕5号元阳县大皮甲农业开发配套产业道路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13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6%。主要用于元阳交通运输局(本级)、元阳县地方海事处、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元阳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元阳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测量队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交通运输项目专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元阳交通运输局(本级)、元阳县地方海事处、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元阳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元阳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测量队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50万元,增长2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50万元,增长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上下部门对接业务来往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5万元,比上年减少3.11万元,下降11.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话费及网络费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50,452.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3万元,固定资产293.2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198.36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147,960.82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73.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0万元(原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2.3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34801111
附件【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082305213237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