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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356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2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33301000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对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他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政策。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3)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推进县级城乡建设管理地方立法,研究制定县级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工作政策、标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在对外开展工作和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时,可使用元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和印章。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元阳县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设施建设、元阳县两城区市政供水工程2个建设项目处于收尾阶段,预计202312月投入使用;元阳县滨河西路延长线、元阳县人民大桥、元阳县滨河提升等建设工程稳步推进,其中,元阳县滨河提升工程,排沙河南岸靠城区已基本完成建设,排沙河北岸正在施工,累计完成投资6000万元,预计202312月投入使用,元阳县滨河西路延长线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路基、人行道、排水管网埋设等,累计完成投资6000万元;元阳县人民大桥建设项目,已完成桩基、盖梁等下部结构施工,正在现浇T梁满脚手架,累计完成投资1600万元,预计20242月底投入使用。

2.扎实推进民生工程。一是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公安小区等68个小区主体及配套设施改造施工。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目前21个小区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元,计划第四季度完成投资2000万元;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上级下达我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234户,目前已全部开工,竣工116户;三是快速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实际开工建设168套,总投资4302.25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框架8层,累计完成投资1676万元。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下达任务230套,其中改建18套,新建212套,新建项目总投资8013.96万元。目前,改建项目已完成,新建项目已正式启动实施。四是发放租赁补贴工作。2023年下达租赁补贴发放任务400户,实际发放441户,发放金额183.41万元,惠及家庭人数1654人。

3.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已覆盖的乡镇有新街镇、攀枝花乡、牛角寨镇、沙拉托乡、马街乡和上新城乡,其余8个乡镇镇区(包括新街镇胜村)生活污水管网部分基本完工,正在进行站区征地工作,预计2024年完成。全县14个乡镇所有村庄生活垃圾通过小型焚烧炉、垃圾热解站、转运到县城垃圾填埋场等方式进行收集处理。元阳县多河水库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目前19个村庄管网部分和末端氧化塘已全部完工,正在放水观测,若无浸水、漏水等满足条件栽植水生植物即可组织初验。元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勘查(详勘)、可核准批复、环评批复、水保评审、进场道路、特许经营招投标等,正在实施线路迁改,同时继续推进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

4.狠抓经济指标任务。一是抓好建筑业产值。我县目前本地建筑施工企业有10家,今年增加1家。截至第三季度10家建筑企业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11.44亿元,同比增速50.31%;二是抓好房地产投资。2023110月,完成房地产销售面积40445平方米,同比2022-10.06%2023110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总共备案登记28880平方米,销售金额11825万元。

5.加快房地产业开发建设。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显著改善,人均住房面积稳步增加,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元阳府,总投资39600万元,202111月开工建设,已完成16栋的主体封顶,正在实施二次结构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9377万元。元阳县创丰·锦泽水墨开发项目一期,总投资19452万元,202310月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0826万元。元阳县南城福地,估算总投资23000万元,规划设计方案已上规委会审查通过,正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预计2023年年底开工建设。近年来,元阳县加大房地产开发建设力度,一栋栋风格迥异住宅楼拔地而起,一个个别具特色高标准住宅小区相继打造,人民群众居所更加温馨舒适,县域经济在房地产业助力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6.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监管,全面落实住建领域安全责任。完成工程招标投标备案13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7个。开展安全生产检查60余次,其中下发整改通知书93份,停工通知书2份,行政处罚9起,处罚金额9.65万元,约谈项目8个,约谈企业8家。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1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一般安全隐患问题28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排查自建房并录入系统101694栋,排查录入率100%,经营性自建房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房屋44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9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整治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即: 办公室 (含人事、财务、档案等)、政策法规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乡风貌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94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5.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531.39万元,下降72.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531.39万元,下降72.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今年减少了专项债券资金及部分项目资金的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27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27万元,占总支出的21.39%;项目支出5,718.77万元,占总支出的78.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871.30万元,下降71.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2.00万元,增长7.01%;项目支出减少17,973.30万元,下降75.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年减少了两城区市政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及减少了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资金的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6.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10元,占基本支出的2.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18.7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元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100元。

2.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元。

3.元阳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266元。

4.2023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农房改造接续支持)改造404.6元。

5.元阳县支持购买商品住房补贴的项目资金8元。

6.元阳县2023年租赁补贴项目230元。

7.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381.6元。

8.元阳县两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235元。

9.元阳县污水处理厂电力抢修工程资金25.06元。

10.元阳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1,095.9元。

11.元阳县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奖补资金302.25元。

12.元阳县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管理项目1,274.99元。

13.元阳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缺口资金220元。

14.两城区市政供水项目330.05元。

15.元阳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元。

16.元阳县滨河提升工程项目资金300元。

17.元阳县城市供水扩建项目缺口资金65元。

18.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经费25.53元。

19.元阳县学府苑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20元。

20.元阳县疫情防控期间过境路、滨河路围挡施工项目资金15元。

21.2023年城市照明电费专项资金186.2元。

22.偿还省级示范村贷款本息143.59元。

23.元阳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经费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3.8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7%。与上年相比减少6,113.15元,下降48.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生态环保项目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办公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61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3%。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城管人员的经费、办公经费等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8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5%。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租赁补贴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原则减少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86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6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原则减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0万元,比上年减少193.30万元,下降82.47%,主要原因是上年城管人员工资在公用经费的劳务费中支出,今年调整到人员经费的其他工资福利中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7,404.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7.27万元,固定资产343.1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40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924.38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0项,账面原值24.4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33301111



附件【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12024082303011713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