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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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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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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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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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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3101000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监测全乡小学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安排计划。
4.承担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指导教育体育交流、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交流活动。
5.综合协调管理全乡小学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协调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指导民族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6.指导教育体育的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
7.规划并指导全乡小学、运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立德树人,指导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反师德师风或意识形态方面的重大问题。
8.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乡小学、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9.负责全乡小学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的报批工作。
10.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普及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11.指导全乡小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工作。
12.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3.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小学教育、幼儿教育。
3.配合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4.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政策;负责乡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监测全乡小学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小学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5.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6.主管全乡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小学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乡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7.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8.规划并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财务室、党员活动室。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元阳县大坪乡十八塘小学
2.元阳县大坪乡大坪中心校
3.元阳县大坪乡陶家寨小学
4.元阳县大坪乡小平子小学
5.元阳县大坪乡太阳寨小学
6.元阳县大坪乡芦山小学
7.元阳县大坪乡金子河小学
8.元阳县大坪乡靛塘小学
9.元阳县大坪乡小寨小学
10.元阳县大坪乡平安寨小学
11.元阳县大坪乡白石老寨小学
12.元阳县大坪乡白石新寨小学
13.元阳县大坪乡冉家寨小学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和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3,267,859.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67,859.1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01,640.24元,下降8.28%。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学生比2021年的学生减少225人,2022年的教师比2021年的教师减少19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99,340.24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学生比2021年的学生减少225人,2022年的教师比2021年的教师减少19人。上级补助收入0元,增长0%;事业收入0元,增长0%;经营收入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02,3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元财发【2021】29号文件2017年食堂人员工资(2017年整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3,268,287.11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0,710.75元,占总支出的73.06%;项目支出6,267,576.36元,占总支出的26.9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58,218.29元,下降10.25%。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学生比2021年的学生减少225人,2022年的教师比2021年的教师减少19人。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68,374.24元,下降16.12%;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学生比2021年的学生减少225人,2022年的教师比2021年的教师减少19人。项目支出增加610,155.95元,增长10.79%。主要原因是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2年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学生营养餐每餐增加1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00,710.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87,665.42元,占基本支出的99.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45.33元,占基本支出的0.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67,576.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元财教发〔2021〕19号2021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补助资金60.00元。
2.元财教发〔2022〕62号2022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55950.00元。
3.元财教发〔2022〕62号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补助资金41,850.00元。
4.元财发〔2021〕208号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94,447.07元。
5.元财发〔2021〕224号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59,347.69元。
6.元财教发〔2020〕152号,元财教发〔2021〕43号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56,555.51元。
7.元财教发〔2020〕152号,元财教发〔2021〕87号2021年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经费325,861.42元。
8.元财教发〔2021〕43号2021年秋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50.00元。
9.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春季学期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276,697.36元。
10.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726,106.55元。
11.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春季学期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补助经费134,432.50元。
12.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03,500.00元。
13.元财教发〔2022〕70号2022年春季学期第二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20,500.00元。
14.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4至6月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213,900.00元。
15.元财教发〔2021〕126号预拨2022年秋季学期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519,211.52元。
16.元财综指〔2022〕60号元阳县教育体育局拨付临时人员经费33,800.00元。
17.元财教发〔2022〕30号2022年第二批100人以下校点公用经费260.00元。
18.元财教发〔2022〕30号,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第二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84,437.00元。
19.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7至9月份特岗教师乡镇补贴经费13,500.00元。
20.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7至9月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211,300.00元。
21.元财教发〔2022〕70号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613,250.00元。
22.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279.00元。
23.元财盘活〔2022〕357号2022年第二批临聘人员专项经费260,000.00元。
24.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10至12月份乡镇教师岗位补贴中央直达资金175,500.00元。
25.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10至12月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中央直达资金200,700.00元。
26.元财综指〔2022〕72号2022年元阳县中信奖〔助〕学资金11,500.00元。
27.元财教发〔2020〕152号,元财教发〔2021〕43号2021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9,471.50元。
28.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春季学期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经费34,516.00元。
29.元财教发〔2022〕30号,元财教发〔2021〕126号2022年第二批特殊教育公用经费29,8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68,287.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430,832.29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学生比2021年的学生减少225人,2022年的教师比2021年的教师减少19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马世芬老师退休安家费、修建房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8,364,82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3%。主要用于学前教育97,800.00元;小学教育人员经费12,097,251.33元;普通教育6,074,468.86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1,500.00元;特殊教育83,807.5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7,536.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6,457.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6,790.16元;死亡抚恤9,76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28.9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4,932.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854,532.9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4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7,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87,69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部门巡考、调研、评估、检查工作和上海市教育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属于公益1类事业二级预算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26,681,931.16元,其中,流动资产1,309,112.21元,固定资产25,176,428.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639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5760.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7089.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14平方米,账面原值6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7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3101111
附件【元阳县大坪乡中心小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