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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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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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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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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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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2801000
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组织实施小学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根据国家的教育教学方针,拟订、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3.指导实施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工作。
4.配合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组织实施小学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学校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制订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6.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7.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8.主管学校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9.组织实施小学、学前教育的招生、考核工作。
10.组织实施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实施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工作;实施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学校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工作。
12.组织实施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3.承办上新城乡人民政府及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教务室、总务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元阳县上新城乡风口长青小学
2.元阳县上新城乡新城小学
3.元阳县上新城乡瓦灰城小学
4.元阳县上新城乡同春山小学
5.元阳县上新城乡采山坪小学
6.元阳县上新城乡箭竹林小学
7.元阳县上新城乡兴隆街小学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0,791,18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91,18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71,924.48元,增长3.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71,924.48元,增长3.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为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1,088,463.26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0,315.21元,占总支出的69.22%;项目支出9,568,148.05元,占总支出的30.7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1,299.16元,增长0.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98,895.04元,下降10.4%;项目支出增加2,600,194.2元,增长37.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为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20,315.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251,776.95元,占基本支出的98.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8,538.26元,占基本支出的1.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68,148.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其中,办公费、培训费、维修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661,333.73元,占27.82%;生活补助、助学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81,280.32元,占66.69%;办公设备购置支出525,534.00元,占5.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74,559.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相比增加126,213.66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为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和修建房补助费,占1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5,058,31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4%。主要用于教师工资福利支出,培训费、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50,284.00元,占59.66%;商品和服务支出2,915,968.49元,占11.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66,528.32元,占26.60%;办公设备购置525,534.00元,占2.1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3,221.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其中,养老保险支出2,682,829.36元,占86.73%;职业年金支出180,788.88元,占5.85%;死亡抚恤支出70,166.00元,占2.2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436.89元,占5.15%。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6,91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7,762.82元,占94.8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150元,占5.1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59,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占1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为0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一致,都是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不变。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属于公益1类事业二级预算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13,640,719.81元,其中,流动资产1,559,921.46元,固定资产12,080,798.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8,694.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5,050.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5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555元,占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2801111
附件【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2023091111013769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