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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997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2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6100301000

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双随机检查工作、承担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层级稽查和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快速高效强化疫情防控监管。自开展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我局按照省、州、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对辖区内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民营医院、学校医务室等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主要针对预检分诊、就诊流程等风险环节,实施精细化督查,严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体温监测、人员防护、医疗废物处置等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特别是在隔离点管理、疫苗接种、大规模核酸检测筹备等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今年,我局共出动208余人次,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60余份,停业整顿3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案件3件。

2.强化医疗服务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整顿并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县内不定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1起涉嫌非法行医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4件,结案4件,其中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1件、非医师行医3件,取缔游医摊点8个,处罚金额共计90000元,没收药品、器械656余件、医疗B型超声诊断仪1台。

3.提前谋划,压实责任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任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双随机卫生监督抽查任务和我省双随机卫生监督抽查工作安排,我局依法对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放射诊疗、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等6个专业开展双随机卫生监督抽查工作,严厉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曝光典型违法案件。2022年度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双随机任务数30个,按照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将双随机监督检查与疫情防控、日常监督、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任务现已全部完成,查处案件数12起(简易程序8起,一般程序4起),罚款金额2.55万元。

4.强化职业卫生监管。 2022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27家相关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截至202211月底,完成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有58家,2022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任务完成率100%;二是组织职业卫生培训一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62人,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1次;三是开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78家次,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7家,责令用人单位整改25家次,立案查处6件结案6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数4件,一般程序案件数2件,处罚金额共计1.3万元。

5.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为切实加强学校教学卫生、生活卫生设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工作,有效预防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采取集中或日常巡回监督检查的形式开展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辖区内学校数201所,年内我局共出动车辆53台次,出动监督员99人次。对全县的所学校进行了监督检查,乡镇协管站协助巡查193所达579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7份,当场对15所学校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三月开学之际与教体局联合发文并对32所中心小学、中学开展现场学校生活饮用水、教室采光照明、疫情防控等专项监督检查并罗列各学校问题清单反馈县教体局;现已完成了国家级下达的9家学校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和2家学校卫生关于教室采光照明、水质检测的抽检任务工作。

6.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全县共有各类公共场所517家,其中ktv33家,美容店58家,理发店147家,宾馆、 旅店业241家,沐浴场所19家,网吧8家,超市8家,候车室2家,电影院1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全覆盖监督;二是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三是重点监管,落实消毒措施;四是开展顾客用品卫生检测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年内出动人147次,车辆83台次,监督公共场所516家,监督覆盖率99.81%;限期整改30家;立案查处28件结案28件:其中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等案例4件,未按规定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案例7件,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例10件,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体检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7件,处罚金额共计1.77万元。

7.强化生活饮用水、餐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2022年,我局一如既往的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强化城乡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着力点,加大对农村小型供水单位督查,保证城乡居民饮用卫生安全的放心水。全县共有集中式单位(自来水厂)2家,小型农村饮用水供水单位1家,系统内二次供水单位11家,已备案的现制现售水单位6家。对相应供水单位开展了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共抽检检测出厂水水样1份,不合格1份,已给予行政处罚;抽检检测二次供水水样12份均合格,抽查2家自来水厂出厂水、末梢水年内验报告各20份,检测指标均合格,合格率100%;加大对现制现售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目前已备案6家。对辖区内的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以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选址、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工作环境、消毒方法,生产用水、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票索证、生产记录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包装标识、使用的消毒剂、洗涤剂索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清洁消毒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是否开展批次检验且记录完整,成品是否随附检验合格证明,配送车辆是否定期消毒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2家餐消企业当场以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的消毒餐饮具上标注消毒日期案”“未按要求对消毒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案例 进行警告。

8.以高效、公开、便民的服务原则,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卫生许可行政审批服务。我局紧紧围绕工作要求,按照高效、公开、便民"的服务原则,不断完善机制、创新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截至128日,行政审批受理数691件,办结数691件,办结率为100%

9.有诉必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及查处工作。为规范投诉举报工作,高效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及时处理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卫生监督工作要求,实现卫生监督服务于民,贴近于民的目的,我局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双向交流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年内受理的1起涉嫌开展非法医疗美容活动的线索举报经监督检查查实被举报人存在违法事实,现已结案并录入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公共卫生科、医疗监督科、建城区协管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为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322,696.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2,696.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97,450.05元,下降4.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450.05元,下降4.03%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本年有两人退休及一人调出,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则总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322,696.05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489.21元,占总支出的71.79%;项目支出655,206.84元,占总支出的28.2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7,450.05元,下降4.03%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本年有两人退休及一人调出,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则总支出比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5,263.9元,下降8.01%;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本年有两人退休及一人调出,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则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47,813.85元,增长7.87%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卫生监督协管检查次数增加,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新增,相应的各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服务费支出增加,则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7,489.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48,939.21元,占基本支出的92.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550元,占基本支出的7.11%。与上年相比,减少145,263.9元,下降8.01%;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本年有两人退休及一人调出,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开支,促使费用下降,则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5,206.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分别为办公费10,859元;水费531.4元;电费10,244.81元;邮电费10,094.17元;差旅费32,166元;培训费15,397元;专用材料费75,545元;劳务费448,899.23元;其他交通费27,742.7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727.45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47,813.85元,增长7.87%;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卫生监督协管检查次数增加,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新增,相应的各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服务费等支出增加。项目经费用于开展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把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双随机监督抽查、打击非法行医等重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2,696.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97,450.05元,下降4.03%,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本年有两人退休及一人调出,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则比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安家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9,09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82,25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还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各项办公经费,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员经费及各项保险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无因公出国事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开支,促使费用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550元,比上年减少28,173.78元,下降19.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有两人退休及一人调出,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压缩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部门的水费1,700元;电费6,500元;邮电费7,350元;差旅费5,396元;办公费2,504维修维护费6,350元;在职职工交通补贴费88,750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2,102,987.34元,其中,流动资产148,425.53元,固定资产1,954,561.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386.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84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6100301111



附件【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