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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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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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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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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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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801000
元阳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元阳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县级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元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各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审核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综合研究全县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承办全县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元阳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5.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办全县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17.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县金融业务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县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小微金融机构的管理。
18.承担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行政审批项目,以元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财源建设,抓实财政收支管理
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扩大生产、技术改造,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部资金,培育新兴产业,打牢财政增收基础。二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做好收入征管分析工作,分析收入情况,研判收入预期,由注重事后分析转向事前预测、事后分析并重,按月预测财政收入。认真分解细化月度财政收入任务,加强收入调度力度,狠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征管水平。加强综合治税,全面摸排掌握税源信息,夯实征管基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切实把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财政收入质量上来;三是统筹安排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和民生支出,统筹安排好各类社会保障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突出支持重点,把“三农”、教育、卫生、社保等社会事业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惠农补贴;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明晰部门支出责任,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强化措施,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一是制定年度化债方案,明确目标。采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偿还来源,盘活存量资金的方法,根据我县地方财力状况,合理制定偿还计划,化解债务风险,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开展存量债务置换以及债务延期工作,错开债务还款高峰,缓解债务压力,严控债务风险;二是新增债券举借适度。控制新增债券年度举借规模,避免增加风险;三是加强隐性债务监管,严格控制增量。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有序推进。
3.继续整合资金,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制定资金安排计划,确定全年脱贫攻坚资金支持目标,科学合理分配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完善资金监管制度,继续执行“两书一表”制度和财政监督检查“四套管理指导办法”,对财政涉农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绩效考评和跟踪审计。按照中央和省、州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绩效考评实现全覆盖,切实加强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
4.深化财政改革,激发财政体制机制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回收统筹力度,集中财力用于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着力盘活闲置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益;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实现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效衔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不断完善“公务卡”制度;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培训指导,实现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有序执行;依托财政平台一体化信息系统,加大对信息资源的利用,为财政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5.加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科学合理确定预算绩效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认真进行预算绩效考评,确保预算绩效考评工作如期完成;二是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领域。将群众关注、资金量大、影响广泛的重大重点民生和强化扶持项目作为评价重点,完善财政部门重点评价与预算部门绩效自评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机制;三是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跟踪监控机制。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坚持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对项目目标实现程度、效益情况进行跟踪与监控,确保财政资金的最佳使用效益。
6.全面提升能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财政服务水平。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政策方针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财政干部在新时代、新环境中把握方向的能力。二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鼓励干部职工提高学历层次和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促进财政干部学历层次和专业技能大幅提升。三是加强廉政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资金分配环节的监督,确保财政工作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与研究科(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财政监督科(法规科、税政科)、预算科(体制管理科、财源建设科)、债务管理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库科(国库支付科)、行政科(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金融科(对外合作科)、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科(国有企业资本管理运营科、国有企业政策法规和规划发展科、国有企业党群科、国有企业管理考核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绩效管理科、金融合作科(金融监管科、金融稳定科)、资源环境科和元阳县财政局负责管理的元阳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元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2.元阳县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元阳县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财政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元阳县财政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784,060.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84,060.8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58,633.26元,增长10.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58,633.26元,增长28.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900,000元,下降100%。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专项项目管理服务费、国资制度建设监管及财政业务咨询服务费、系统运行维护费等委托业务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081,344.16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8,265.62元,占总支出的86.19%;项目支出2,083,078.54元,占总支出的13.8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41,587.09元,增长20.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89,546.02元,增长35.28%;项目支出减少847,958.93元,下降28.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薪资调整、办公用品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比上年增长,专项项目管理服务费、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服务费、国资制度建设监管及财政业务咨询服务费、系统运行维护费等委托业务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98,265.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75,753.41元,占基本支出的64.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22,512.21元,占基本支出的35.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3,078.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元财盘活﹝2022﹞115号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9.73万元;
2.元财发﹝2022﹞325号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经费支出12.60万元;
3.元财盘活﹝2022﹞245号、345号委托业务经费支出107.34万元;
4.元财社发﹝2022﹞180号财政基金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
5.元财农发﹝2022﹞106号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补助经费支出39.42万元;
6.元财农发﹝2022﹞50号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补助经费支出 7.64万元;
7.元财金发﹝2022﹞33号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性补助资金支出10.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84,060.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3%。与上年相比增加2,726,482.79元,增长22.6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02,34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3%。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公用经费保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2,19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1,24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684,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服务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3,9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783.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180.1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0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9.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783.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180.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因此,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178.01元,下降3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246.99元,增长5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425.00元,下降81.6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下乡、出差事务比上年频繁,油价上涨导致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因此,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相关财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财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2,512.21元,比上年增加3,331,559.56元,增长258.0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阳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7,896,101.34元,其中,流动资产334,986.10元,固定资产7,561,115.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94,018.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6,402.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0平方米,账面原值25,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08项,账面原值1,655,489.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16,9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29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89,6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16,94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元阳县财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801111
附件【元阳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