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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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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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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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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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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2.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
5.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县委反映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6.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干部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工作,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督查、检查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机关工委职责,在担当实干落实见效上带头做示范,深入落实完善县直机关党的工作统一领导机制,统筹完善机关党建督查检查考评机制,强化定期向县委专报、向县直机关通报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党建工作合力。
2.深化理论武装。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三话六学”实践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启动新一轮“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
3.深化元阳模范机关建设。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深入推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元阳模范政治机关、学习机关、执行机关、勤政机关、服务机关、绿美机关建设。
4.深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建设。实施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着力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支部,深入推进县直单位大比拼、党组织书记大比武活动,每年评选 1 批“模范红旗党支部”,每年评选1批优秀党务干部,每年着力打造一批符合本部门实际、富有单位特点、体现行业特色、贴近中心大局、服务基层群众的机关党建品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统战科)和县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1个:元阳县机关党建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118,850.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8,850.4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4,129.09元,下降6.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129.09元,下降2.96%;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不变;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不变;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不变;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不变;其他收入减少5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压缩相关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133,362.27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350.48元,占总支出的94.62%;项目支出61,011.79元,占总支出的5.3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625.38元,下降4.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187.17元,下降9.01%;项目支出增加53,561.79元,增长718.95%;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不变;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不变;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不变。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压缩相关经费。二是项目增加,为了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努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地元阳模范政治机关、学习机关、执行机关、勤政机关、服务机关、绿美机关,举办县直属机关、公安系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2期,来自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国有企业、两新党组织的330名党员参加学习,高质量完成第二轮培训任务。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2,350.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0,250.48元,占基本支出的94.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100元,占基本支出的5.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011.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7,450.00元相比,增加53,561.79元,增长718.95%,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机关工委工作经费及党的建设活动经费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两新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支出6,500.00元;2.县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和党的建设活动经费支出54,511.7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850.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8.72%。与上年相比减少34,129.09元,下降2.96%,主要原因分析:为了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压缩相关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9,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3%。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委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38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69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驻村队员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了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压缩相关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不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100元,比上年减少7,661元,下降10.98%,下降主要原因是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压缩相关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32,617.56元,其中,流动资产13,067.78元,固定资产19,549.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523.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925.21元,流动资产减少5,598.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3082909460827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