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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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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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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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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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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71101000
元阳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县委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调节社会矛盾和协调劳动关系,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元阳县的社会事务管理,参与政府有关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法律和政策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2.做好全县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根据中央和全国总工会的要求,抓好外商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新型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组织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新建企业的职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中来;组织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活动;依据中央和省、州、县有关工会干部的协管规定,协助乡镇党委和组织部门,做好对乡镇工会领导干部的考核、选拔任用及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县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
3.加强和做好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的民主监督机制,搞好厂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劳动争议调解、执法监督和职工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和动员全县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围绕元阳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展创新、创先、创优、创最佳经济效益的劳动、技能竞赛,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动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元阳县近期和远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4.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以及县委、上级工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做好全县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工会加强对文化和科学技术的教育,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不断提高全县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把全县职工队伍建成听党话、跟党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5.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改革中企业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职工中发生的群体事件以及对侵犯职工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研究,并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对问题的处理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组织全县各级工会代表职工在企业中搞好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并指导职工和用人单位签订好劳动合同,依法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和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好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企业和职工思想状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搞好对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小额信贷和送温暖工作,开展好全县职工综合服务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会劳动保护条例,组织全县各级工会抓好工会劳动保护网员建立,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保护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务院和省、州、县对劳动模范管理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会对劳模管理的职责,做好对县以上劳模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依据政策加强对劳模的学习、教育、宣传,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劳模,建立健全和完善对劳模的日常管理制度;组织做好全县职工生活福利、职工疗养休养和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和疏导工作。
6.依据工会法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对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收缴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奖励工作,搞好全县财务互审工作,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维护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加强对14个乡镇工会的管理、帮助指导开展好各项活动。研究制定和督促办好工会企事业,促进工会组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健康发展。
7.依照《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全县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组织动员全县女职工参加改革和建设,在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关爱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对困难女职工实施有效帮扶。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工会组织建设,基层工会组织活力不断增强。一年来,县总工会始终把强化工会组织建设、夯实工会组织基础、增强工会组织活力作为做好工会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乡镇党委换届和全县人事变动,坚持把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工会干部调整充实到工会干部队伍中来,选优配强各级工会班子。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基层工会组织数为181个、职工人数为11281人、会员人数为11121人,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89.05%、98.58%。建立经审组织、女职工组织各181个,覆盖率均达100%。
2、强化政治思想引领,工会干部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一是不断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狠抓落实,时刻严于律己,紧紧围绕党中央,积极响应时代的主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添砖加瓦。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担当实干、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注重结合工作实际,推动精神落实落细。抓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好教育宣传以及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强化政策业务培训,工会干部履职能力明显提高。为提高基层工会干部能力素质,激发工会干部队伍活力,发挥基层工会干部积极作用,注重加强对工会干部日常学习、执行能力、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提高广大工会干部履责意识,促进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组织劳模开展座谈宣讲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3、履行职工服务基本职责,进一步提升工会服务职工质量水平。一是做好就业帮扶,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2022年协同县人社局、尼农门人力资源公司等单位联合,联系招聘企业35家,提供就业岗位1120余个,深入到南沙镇、新街镇、牛角寨镇等乡镇举办4场现场招聘会,接受现场劳动法律法律咨询109人次,发放就业创业、维权、招工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促进转移就业2554人。二是落实创业贷款政策,帮助困难职工创业就业。积极推荐困难职工办理贷免扶补、小额担保创业贷款,推荐创业人员5人,成功帮扶5人创业,发放创业贷款80万元,带动就业10人;三是对职工的子女大学毕业生开展了公考、医疗职称考试等线下赠书活动83人。四是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2022年共筹措助学金9.8万元,发放资助金9.8万元,资助未建档困难企业职工子女20人。五是开展医疗互助工作,第十八期医疗互助全县共有171家单位参加,参与总人数11921人,共收缴互助金144.957万元。截至11月18日共办理申请补助人数1256人次,发放补助金103.2487万元,其中单次最高补助3.5111万元,缓解了患病职工家庭的医疗负担。六是开展常态化帮扶慰问活动,坚持开展“四节”送温暖工程活动,把送温暖工作成为常态化、规范化。2022年开展元旦春节慰问困难职工570人次,发放慰问金38.124万元;夏送清凉活动慰问重点工程项目职工慰问410人,折合金额2.338万元;中秋国庆慰问困难职工慰问405人,发放慰问金40.62万元;在档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和助学救助专项帮扶项目共慰问13人,发放救助金6.4709万元(其中助学救助7人,发放助学救助金4.55万元,医疗救助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9209万元);上海长宁区对口支援“因疫致困职工,点亮微心愿”50人,心愿物品折合金额2.5万元;重点职工群体关爱慰问22人,发放慰问金1.1万元;惠民保补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动态监测慰问、在档困难职工水杯物资慰问等职工慰问87人,发放慰问金1.27万元。通过送观念、送政策、送技能、送信息、送岗位、送资金“六送”方式,持续推进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解困脱困成果,提高解困脱困职工生活质量。截至目前,共实现357户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解困脱困率下降至0.5%,全县解困脱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4、强化职工维权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推动全县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县紧紧围绕职工维权服务这个主题,着力推进产务公开,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强化职工维权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2年全县企业48家中,建会企业43户,签订率达90%,受益职工人数2391人。其中:单签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15份,覆盖职工人数1416人;区域性集体合同1份,覆盖企业13户,覆盖职工450人;行业性集体合同3份,覆盖企业15户,覆盖职工525人;辖区内规模以上3户企业已全部签订集体合同,并为了加强集体协商工作的监督落实,巩固协商成果,采取了以下四项工作措施,全力做好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
5、加强 “两新”组织建设,逐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和工作“双覆盖、双推进”工作。截至目前,元阳县百人以上3家非公企业已全部建会,建会率达100%;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快递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等群体建会率达50%,职工人数有249人,入会率47.8%;两新组织(民营医院、私立幼儿园)共有20家,建会率55%,职工人数553人,会员人数330人,入会率达60%。其中:幼儿园12家,已建会6家,职工人数226人,会员人数149人;医院8家,已建会5家,职工人数327人,会员人数181人。元阳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和工作“双覆盖、双推进”工作逐渐开展推进,并把元阳集配速递有限公司作为元阳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和工作“双覆盖、双推进”工作示范企业,本公司承担着元阳辖区的中通、申通、圆通、韵达、百世、极兔、德邦、顺丰、京东9家快递业务,职工人数为136人,工会会员106人,入会率77.94%。
6、强化建功立业活动,职工创新创造能力明显提高。紧紧围绕元阳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开,以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活动为抓手,以提升职工创新创造能力、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为目标,在全县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英茂、华西等规上企业设立小发明、小创新奖,每年定期开展动(技能)竞赛活动,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体现了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幸福、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同时,积极搭建平台抓活动,着力推进女职工提速建功活动深入开展。
7、认真做好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断规范。通过对基层工会经费的审计审查和本级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审议,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和管理使用更趋合理,强化了经审监督作用,各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断得到规范。
8、聚焦工作目标任务,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五有、四明确、三到位”(有领导机构、有工作机构、有动员会、有实施方案、有宣传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明确主体责任、明确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工作人员到位、宣传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规范程序,健全完善指导服务等机制,持续促进试点互学互鉴。二是增强政策、财政保障力度。印发《产业工人队伍思想状况调查制度》《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工作方案》等30个改革配套政策,下发省级配套政策58个。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支持力度。自产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共投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643.56万元。三是完善维权机制、提升维权认识。完善政府、工会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政策法规。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开展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累计培训28人。对59名企业负责人、22名企业职业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培训,对765名企业员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四是加强典型示范引领。选数批企业职工先进典型。持续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道德模范等系列活动,涌现出像曹正发、杨云祥、白玉清、白玉梅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通过选树典型扬新风、树正气,引导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充分运用网络媒介宣传展现产业工人风采,宣传报道了“全国劳动模范”曹正发、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白玉梅等先进典型事迹,形成尊重劳动、劳动光荣、崇尚劳模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了产业工人劳动热情。
9、加强服务阵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为有效提高服务职工的精准化水平,元阳县总工会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解决好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的现实问题,实现工会爱心服务广覆盖,使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户外劳动者和农民工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职工之家”的温馨关爱,认真开放管理“职工驿站”“职工书屋”“职工文体活动中心”。
10、合力排查风险隐患,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成效显著。目前我县劳动领域涉稳涉政治安全问题总体稳定,职工爱岗敬业,积极向上,思想情绪稳定,团结干事,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整体职工队伍欣欣向荣,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遵纪守法,认真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没有出现职工信访来访等案件。
11、做好元阳县职工服务中心赋能增效试点工作。一是以职工服务中心为主的服务窗口平台,根据职工多样性需求,为职工实现服务中心窗口一站式办理,为职工提供高标准高品质的服务;二是与红河州尼农门公司共同搭建元阳县总工会就业服务站,拓宽就业和技能培训渠道。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问题。三是以职工文体活动中心为平台,满足职工文体需求,拓展延伸工会阵地服务职工功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总工会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办公室(宣传教育网络部)(经费审查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民管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女职工工作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总工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258,79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8,799.3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5,285.17元,增长11.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5,285.17元,增长13.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50,000元,下降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划拨20万元工会经费,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286,785.93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799.51元,占总支出的92.52%;项目支出170,986.42元,占总支出的7.4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8,854.73元,增长5.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8,195.71元,增长4.35%;项目支出增加40,659.02元,增长31.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少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划拨200,000元工会经费,主要用于部门运转和职工服务中心维修维护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5,799.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4,261.87元,占基本支出的85.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1,537.64元,占基本支出的14.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986.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022年项目资金170,986.42元。共3个项目分别为工会工作经费、职工服务工作经费、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8,799.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8%。与上年相比增加122,882.81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划拨200,000元工会经费,财政划拨200,000元工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部门运转和职工服务中心维修维护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43,6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2%。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17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03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1,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元,支出决算为9,5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2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2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元,支出决算为9,5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少,同时按照厉行节约降低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527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527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划拨公务接待费15,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会产改工作、困难职工送温暖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537.64元,比上年减少33,948.36元,下降10.12%,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调出公务员2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阳县总工会部门资产总额108,899.36元,其中,流动资产15,954.33元,固定资产92,945.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8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项目支出170,986.42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执行数141,053.16元,差额29,933.26元,主要是:上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形成的项目支出29,933.26元,按照公开口径,不在公开填报范围。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得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71101111
附件【元阳县总工会2023082804002169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