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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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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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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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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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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9401000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县本级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元阳县“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元阳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元阳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10.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党建主责。严格落实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党建统领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组会集体决策,不定期听取党建专题汇报,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党建有关事项,确保各项工作与中央、省州县保持高度一致。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方案,细化2022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系列清单,各项工作逐一明确了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2022年,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共组织开展中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三是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活动。在机关内部广泛开展讲党课活动,并深入挂联村嘎娘乡苦笋寨村进行宣讲。今年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4次。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今年来,召开局党组会10次,局党支部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
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宣传、严格管理、制度建设和教育监督等,全面落实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3.践行“三个工作法”,促机关作风效能提升。进一步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各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内容及目标,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清单。一是成立了推进作风建设效能革命工作领导小组,从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细化2022年政务服务工作任务清单、年度现场办公和调研走访计划清单、典型宣传计划清单、“三个服务”清单等系列清单,各项工作逐一明确了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为全局开展好作风建设效能革命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奠定了基础。二是机关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走出办公室,沉到一线去,就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深入一线调研走访,在一线转作风、在一线解难题、在一线促发展。到挂钩联系村嘎娘乡苦鲁寨村委会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调研走访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实地调研走访、看望慰问困难党员、讲党课、与村干部谈心谈话等活动,看望慰问困难党员6名,消费帮扶2137.5元。组成工作组到14个乡镇检查指导“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就各乡镇、村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云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运用等工作作了实地检查和指导培训,共实地调研14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2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局领导班子成员下沉一线,到嘎娘乡苦笋寨村委会开展领导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助农增收暖心行动,走访各自结对帮扶农户共计9户。2022年,创新制定了《元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纪律作风和业务工作检查工作制度》,到县政务大厅开展窗口人员工作业务检查和走访检查纪律作风工作12次,重点就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等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和提醒。主动发现和解决政务大厅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围绕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工作,挖掘宣传一批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被“和美元阳APP”、元阳信息、元阳政情、元阳县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报采用政务服务信息20余条。
4.深入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一是抓标准化。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成立工作组深入14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部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全面了解政务服务后台管理系统承接完善本地化事项要素、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实名认证等情况,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二是抓要素规范。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现有36家涉及政务事项部门全部进驻实体大厅,设有95个服务窗口128名工作人员。2022年,县政务中心窗口共受理69.37万件,办结69.37万件,按时办结率100%。三是抓实便利化。加强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运用,推动实现“一网通办”。2022年,元阳县本级二级及以上深度事项1196项,网上可办率100%,四级深度事项1185项,全程网办率99%,以及一、二、三级办理深度事项可通过快递申请、快递送达、网络送达实现“零跑动”比例达99%,“最多跑一次”事项1165项,“最多跑一次”率98.06%,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79.54%,即办件率48.8%。同时,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全县完成“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注册166848人,实名占常住人口比例46.57%,完成各类办件量459025件,总活跃用户101008人。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和“跨省通办”。2022年,红河州首批10个主题集成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共办理212件;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160项,共计办件2595件。五是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截至目前政务服务“好差评”总评价43458次,好评率100%。六是健全完善帮办代办导办服务,全力做好事项压减、流程再造、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不断优化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截至目前办不成事窗口共受理办件2件,均已办结。七是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管理。2022年,共受理群众诉求承办案件数量716件,已办理700,办结率和答复率为98%;共受理营商环境投诉案件6件,均已办结。
5.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整合,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一是积极配合省优化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管理、专家线上培训,培训90人次,取得预期效果。二是积极推行新系统上云使用,所进场项目一律在新系统发布、开标、评标,确保“一网通办”。三是着力优化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成本”和“增效率、促公平、激活力”的要求,大力开展工程招投标全流程、多环节、全方位深化改革。2022年,完成工程建设交易项目62宗,中标金额131604.29万元;完成政府采购交易项目14宗,中标金额4369.85万元;完成国有产权交易项目4宗,中标金额118.43万元;完成土地出让交易项目9宗,中标金额1083.18万元。“政采云”平台审核入驻中小企业正式供应商45家,临时供应商21家,审核网上超市上架商品3136件。四是严格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清退和确认,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2022年共收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2021.1万元,已退1874.6万元,未退154.1万元;共收土地拍卖保证金1465万元,已退1465万元。五是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按日轮流值班执勤制度,实行“一测两码联查”(即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所有出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加强对服务大厅、走道和院落每日一消毒。从严落实防控责任,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确保疫情防控与招投标交易“两不误”。
6.规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元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红头文件下发,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发布。二是完成全县14个乡镇10 类行政职权梳理核查。我县行使层级在乡镇的政行政职权共计53项,做到了权责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类型、机构保持一致,实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管理同责。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梳理权责清单和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持续做好上级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动态梳理调整工作。新一轮的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已启动,权责清单集中梳理调整后计划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公布。四是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核查并督促部门在基本要素“五级十二同”的基础上,规范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方式、投诉方式、办结时限、中介服务、权力清单关联等实施清单要素。2022年,我县行政许可241项,行政确认55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行政权力90项,公共服务144项。五是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元阳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服务管理制度(试行)》,不断加强元阳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
7.严格依规依程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一项一码一表”要求,按照先赋码后审批流程办理,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截至目前,投资项目审批“网上办”项目合计280个,投资概算为1801286.0300万元,项目均有统一项目代码,无超时事项,按时办结率为100%。中介超市共发布公告4个,实际选取4个,签约项目5个,履约结束6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元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元阳县行政审批局、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下列3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分别是办公室、政务服务科、监督管理科。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科级),内设监督检查科、财务科、工程建设交易科、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土地矿产资源交易科;
2.元阳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股所级),内设项目受理科、项目代办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决算编报的行政单位: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775,527.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5,527.7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70,631.18元,下降29.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7,231.18元,下降2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23,400元,下降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了元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款2000000.00元,而本年度没有此项目款;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到非财政拨款收入223400.00元,其中123400.00元为“好差评”系统购置款,100000.00元为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876,634.89元。其中:基本支出3,157,906.89元,占总支出的81.46%;项目支出718,728元,占总支出的18.5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58,398.99元,下降27.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273.01元,增长1.49%;项目支出减少1,504,672元,下降67.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第一是2021年支付了元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款,而本年度没有此项目款;第二是2022年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57,906.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17,649.75元,占基本支出的92.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0,257.14元,占基本支出的7.61%,人均公用经费11440.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8,7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其中: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经费620000.00元,项目明细包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质增效改造修缮工程135550.00元、修缮零星工程款12340.00元、专项检测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提质增效设备采购款183584.00元、开评标系统硬件终端设备265259.00元、设备搬运费3267.00元;工作运作经费98728.00元,用于维系部门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6,634.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34,998.99元,下降24.16%,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了元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款,而本年度没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3,00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6%。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10090.00元,事业运行支出11730830.00元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19835.14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314.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3487.7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6966.77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9.5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0,26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3746.01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9518.6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4,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3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3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规定,做到开支低于上年决算数和当年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79元,增长5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79元,增长57.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办交易管理〔2022〕740号)要求开展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州局领导多次到我县指导工作,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我局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办交易管理〔2022〕740号)要求开展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州局领导多次到我县指导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257.14元,比上年减少53,657.81元,下降18.26%,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压支出、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7,026,528.90元,其中,流动资产2,906,929.24元,固定资产308,295.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11,304.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27,923.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656.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1,8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82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9401111
附件【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082903433730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