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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885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4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3200301000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规范土地权属管理、保护耕地、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地质勘察储量管理;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拟定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2)突出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3)突出抓好土地储备,切实保障城市建设。(4)突出盘活存量用地,切实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自然资源保护成效显著1)大力推动土地复垦和增减挂钩。(2)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3.维护人民权益切实有效1)全力推进不动产工作。一是不动产登记发证。二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专题调研。(2)全力抓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一是督促整改闲置土地处置。二是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管。三是卫片执法工作。四是清理整治大棚房。五是清理整治历史违法用地。(3)切实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积极支撑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4)切实推进法治实践。(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果显著。

4.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1联村帮扶对接脱贫攻坚。(2)认真履行干部个人责任。(3)地籍测绘获得佳绩。(4)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进展顺利。

5.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科技信息科、财务科、矿产开发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益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地质勘查管理科、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5,272,018.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72,018.1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760,969.07元,下降17.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39,030.93元,增长13.94%;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减少15,30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无耕地开垦费项目资金拨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8,135,080.1元。其中:基本支出9,940,380.61元,占总支出的20.65%;项目支出38,194,699.49元,占总支出的79.3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835,418.61元,下降40.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21,791.96元,下降43.07%;项目支出减少25,313,626.65元,下降39.86%;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其他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40,380.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29,831.93元,占基本支出的82.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0,548.68元,占基本支出的17.21%。年末实有人数62个,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132,739.22/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人均27,589.49/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194,699.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相关费用,包括征地和搬迁补偿6,309,263.90元、产能指标资金20,760,665.00元、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5,864,354.39元、耕地开垦资金2,888,815.20元、矿山整治修复资金2,371,601.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26,741.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7%。与上年相比减少16,337,165.12元,下降28.88%主要原因由于当年项目验收变,支出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职工退休安家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2,78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414,49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49,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增减挂钩资金、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2,761,5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4%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土地资源储备支出、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648,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755,59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2%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及应急处置经费。

8.其他(类)支出46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普查经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元,支出决算为191,831.5元,超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0,958.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87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87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91,831.5元,超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0,958.5元,超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73元,超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该年预算系统操作人员为新人,错误将2022三公经费预算数,错位录入到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位置,形成“2022年预算数无数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945.5元,下降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624.5元,增长5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570元,下降79.6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采取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0,595.06元,比上年减少2,792,725.25元,下降62.57%,主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采取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缩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元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02,074,129.86元,其中,流动资产99,593,750.27元,固定资产2,480,379.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892,775.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3,274.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7,0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0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3200301111



附件【元阳县自然资源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