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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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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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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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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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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3001000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元阳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结合元阳实际,拟订机关事务局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承担机关事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共设施物业管理中心、接待管理中心、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
4.承担县行政中心办公区域、元阳会堂、政府食堂的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工作。
5.承担元阳会堂的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日常会务接待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6.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配工作。
7.负责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用车调度工作;负责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负责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的保险、车检、维护维修等日常工作。
8.搞好全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机关事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共设施物业管理中心、接待管理中心、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政府食堂的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人”字发力,以学促干强队伍。我局持之以恒抓学习、抓作风,提效能,让干部队伍展现出讲政治、重实干、守纪律的良好精神面貌。一是在“学”中强本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思想上同党中央和省、州、县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喜迎二十大”这条主线,常态化抓好政治学习,补足精神之“钙”、提高政治素养;常态化开展业务“大练兵”,利用工作例会、业务学习时间,开展机关事务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个人工作能力。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干部职工大会9次、局务会议6次。二是在“转作风”中提效能。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下发了《元阳县机关事务局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奋力推动机关后勤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方案》、《元阳县机关事务局关于成立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元阳县机关事务局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任务清单》,做到工作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坚持自我革命、树牢效率意识,积极践行“三个工作法”,推动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在“党建工作”上下功夫,强化队伍建设。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形成了党组书记带头抓、党组成员分工抓、全体党员共同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始终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会议4次。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考核”服务活动12次服务时长共计41.5小时。被中共元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命名为“元阳模范机关”。
2.聚焦“管”字发力,优化保障促发展。不断健全完善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制度,形成了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加强硬件设备管理维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切实做好县行政中心、元阳会堂硬件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和保养供排水、供电设施,确保用水、用电安全以及音响、灯光、空调的正常使用。全年累计开展水电日常维修50余次,未发生一起水电安全事故,确保了县行政中心、元阳会堂、机关食堂水电等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2022年投资32万余元对县行政中心消防设施、旗杆、门禁系统等进行提升改造,在县行政中心正门入口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1套,有效解决了疫情防控、反恐维稳、非法上访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做好县行政中心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为全县党政机关创造了安全、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二是提升会务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会务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升会务服务保障水平。投资2.9万元对元阳会堂正门两侧损坏瓷砖进行修缮,主动对接协调县住建局对元阳会堂房顶及给排水进行修缮。要求会场保障人员熟练掌握各会场音响设备操作,同时积极组织学习《红河州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规范(试行)》,强化会务服务保障队伍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会务服务水平。高质量保障全县各类会议600场次3.9万人次。三是不断强化机关食堂管理。加强机关食堂饮食安全,环境卫生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承包方遵守《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干部职工吃得卫生、健康,保障大家舌尖上的安全。在机关食堂张贴发放“光盘行动”宣传海报,加大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厉行节约的认识,制止舌尖上的浪费。严格按照《元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元阳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严规范、高标准完成每次公务接待。共完成各类公务接待40余次,得到省、州、县的一致好评。四是扎实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推进“三个专项”工作。按照开展“清廉云南”、“清廉红河”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对标《元阳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元阳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元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元阳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扎实开展“三个专项”行动。组建两个工作组,通过实地检查指导、现场测量、查阅台账资料、座谈等方式,重点就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公用房集中管理、国内公务接待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存在问题当面反馈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进行了解读,通过开展“三个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五是筑牢思想防线,意识形态工作显成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职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列出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年终)有总结。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9次,分析研判3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六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纪委九个严禁、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文件精神、县纪委县监委通报典型案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州和县纪委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要求,促使全体干部职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努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共开展学习7次,参观移动警示教育巡回讲堂1次。
3.聚焦“新”字发力,创新思路优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用好用活政策。创新思路破解后勤服务资源不足、运转不畅、服务不优等难题,激活了机关事务管理“一盘棋”。坚持“用人不养人、花钱买服务、办事不揽事、外包不甩包”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有力提升了综合服务水平。目前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干部周转房已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进行管理,将物业管理、绿化保洁、餐饮保障、安全保卫等后勤工作进行外包,机关事务局负责监督管理考核,管理中坚持结果导向,建立服务标准、监督管理及考核办法,以委托管理服务事项为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支付管理服务费的重要依据,以考促管、以管促效,确保社会化服务工作高效运转。
4.聚焦“房”字发力,盘活管好国有资产。一是规范办公用房调配管理。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按照《元阳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做好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全县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做到“家底清、数据准”,按配置标准对办公用房进行调配使用,不定期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督促使用部门规范使用办公用房。二是积极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按照省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工作方式,抽调精干力量、分步分类积极开展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同时加强部门联动,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县机关事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局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合力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元阳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办公用房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确保高效推进工作。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开展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的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南省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落实省、州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干部周转住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易地交流任职干部住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元机事发〔2022〕18号),要求各部门及时开展办公用房及易地交流任职干部住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四是强化干部周转住房管理。为保障易地交流任职(含挂职)领导干部履职和居住需要,加强和规范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工作,根据《红河州易地交流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红机事发〔2021〕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元阳县机关事务局干部周转住房内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干部周转住房保障范围、配备标准、使用管理等内容,为严格管理干部周转住房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建立台账,进行房屋产权、设施设备、家具电器等账面资产管理,进行日常保洁维护,有效保障了干部周转住房的调配使用。
5.聚焦“车”字发力,公务用车管理显成效。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用车单位在使用公务用车时,严格按照全省一张网新系统要求把好车辆派遣关,严禁出现无任务出行情况。由分管副局长牵头,采取工作调度和不定时到各乡镇、各部门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不规范行为及时责令整改。实时监管公车定位设备使用情况,针对设备使用不正常的车辆,采取OA发文和微信工作群提醒等多种方式要求各公务用车所属单位自检自查北斗定位设备使用情况,存在异常的要求及时到指定修理厂检修,确保公车定位设备可正常使用。实地抽查了14个乡镇50余个部门。通过日常监督管理避免“无任务出行”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节假日用车管理。每次法定节假日前下发公务用车封存停驶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切实做好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无特殊情况,一律封存停驶,并按规定停放,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的,要及时在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出行任务信息,2022年下发公务用车封存停驶通知9次。三是抓好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公务用车“三定点”录入工作。为规范高效推进全县公务用车“三定点”录入工作,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7月26日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全县14个乡镇和41个部门召开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并对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相关录入工作开展了系统全面的培训,为顺利推进“三定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工作推进过程中,通过系统查询的方式,及时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度,针对部分单位存在工作进度缓慢情况,采取组建工作专班实地督导的方式进行跟踪问效,督促各乡镇、各部门高质量完成2022年公务用车“三定点”录入工作。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全年保障各单位公务出行4762车次,行驶里程85.89万公里。
6.聚焦“绿”字发力,着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围绕节能降耗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大力推行节约型机关创建,不断降低行政成本。一是继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抓手,通过组建专班、制定方案、择优创建、强化培训、加强调度,严格考核等举措扎实推进工作落实。2022年我县拟创建节约型机关2家,三年累计创建达标完成率达80.35%,超额完成州级下达任务。二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召开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部署会,安排部署相关事宜。按照“广泛参与、体现特色”的原则,会同县级相关单位在人民广场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活动,通过开展节能主题宣讲、摆放节能宣传展板、粘贴节能宣传海报、发放节能宣传标语、倡议书,发放印有节能宣传知识的各种小礼品等多种形式,呼吁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节水、节电、节粮、节纸,倡导大家积极践行低碳生活理念,养成节约环保的良好习惯。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生活方式。对照《元阳县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实施方案》,督促党政机关食堂带头改革,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等自选模式供餐;强化对机关食堂的常态化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同时采取张贴和发放“光盘行动”宣传海报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制止餐饮浪费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厉行节约的思想认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新风尚,真正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7.聚焦“合”字发力,整合力量服务大局。坚持以协同思维指导工作,把机关事务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协同推进。一是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相结合,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坚持“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考核”与文明县城创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工作融合推进,组建县机关事务局志愿服务队,针对责任片区制定卫生责任区网格化管理制度,排出值班表明确职责和清扫时间,每天由副局长带队到责任区开展卫生保洁工作,为群众创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城市环境。二是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筑牢安全防线。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力合作,扎实完成每次排查工作。先后对糖厂小区第5片区(所辖范围为金城花园、金福小区、金禾苗幼儿园、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住宿楼、移动公司及片区内所有商铺)进行7次入户大排查,摸清了人员底数,实施动态管控。每次收到相关工作文件,都通过开展“敲门行动”和电话、微信联系等方式及时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共排查责任区内实有人口信息358户(含商铺),770人。党支部所有党员参与“亮身份、明职责”实践行动,为网格化责任区共产党员户挂牌77个。三是与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7月1日,局党组书记带队到挂联村委会嘎娘乡大伍寨村委会开展“七一”建党活动,以“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为题,以基层党员干部如何履职尽责为主线,从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宗旨使命、加强组织建设、严肃组织纪律四个方面向大伍寨村6个党支部20余名党员上了一堂生动党课;2022年10月5日,局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深入挂钩联系点入户走访慰问挂联户,了解“一对一”结对帮扶家庭生产生活情况,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同时实地察看了白马寨滑坡隐患点,实地走访了辍学家庭,劝导辍学生尽快入学。共协调资金7000元,帮助挂联村委会解决办公设备不足的问题;为大伍寨村委会订购《红河日报》4份、《云南日报》1份,共计1682元;通过扶贫“832”采购管理系统采购3276元的农副产品用于慰问工会会员,用实际行动助推乡村产业发展、助农增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待管理中心、公共设施及物业管理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和资产管理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元阳县机关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74辆,在编实有车辆5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795,707.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5,707.4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7,384.77元,增长1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7,384.77元,增长13.1%;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为保持本部门正常运转本年度财政拨款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150,755.27元。其中:基本支出4,276,308.89元,占总支出的59.8%;项目支出2,874,446.38元,占总支出的40.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0,982.77元,下降7.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25,429.15元,下降29.92%;项目支出增加1,274,446.38元,增长79.65%;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部分费用欠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76,308.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5,261.11元,占基本支出的46.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81,047.78元,占基本支出的53.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4,446.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后勤服务工作经费349,977.5元,主要用于干部周转房空调配备、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司勤人员差旅费、会场服务保障人员劳务费以及县行政中心绿化保洁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64,918.09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支出。
3.后勤服务保障经费41,200元,主要用于县行政中心安保服务费及职工的差旅费支出。
4.办公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用车北斗定位车载终端及用车管理服务费、公务用车的保险费、公务用车的过路停车费、公务用车燃油费及干部周转房空调配备历史欠账等支出。
5.机关事务局工作经费298,123.67元,用于支付水费、司勤人员差旅费、工会经费、会场服务保障人员劳务费、打印纸及其他办公耗材等支出
6.维修经费429,978元,主要用于支付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楼0.4KV线路改造工程款、县行政中心消防设施改造款、县人居环境提升卫生间改造工程历史欠账、县行政中心、元阳会堂和机关食堂日常零星维修维护费用。
7.工作经费669,864.69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耗材、水电、宽带的支出,用于县行政中心绿化保洁历史欠账(2021年费用)、工会经费、司勤人员差旅费、元阳会堂音响设备更换费用、工程监理费等支出。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和ETC费用的支出。
9.元阳县人居环境提升卫生间改造工程经费142,008.75元,主要用于元阳县人居环境提升卫生间改造工程历史欠账支出。
10.元阳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室内提升改造资金128,375.68元,主要用于元阳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室内提升改造工程历史欠账支出。
11.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0,755.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550,982.77元,下降7.15%,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部分费用欠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23,10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非基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156.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08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即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6,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17,000元,支出决算为2,507,395.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64,918.0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5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19,4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03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03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17,000元,支出决算为2,507,395.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64,918.09元,超年初预算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19,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部分公务用车维修费欠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2,631.71元下降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64,918.09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6,383.8元,下降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834元,增长448.1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部分公务用车维修费欠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因车改后所划拨到公车中心的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过长,我县山区乡村公路等级不高、砂石土路较多、车辆磨损较大等原因,导致部分车辆损坏严重,现有公务用车已不能保障全县各类公务出行。经请示州公车办,于2021年12月28日获省公车办批准,同意购置一辆单价25万元以内(裸车价),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国产越野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7辆,主要用于保障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省级、州级以及其他县市同行工作对接、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0元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7,576,179.95元,其中,流动资产912,601.58元,固定资产6,663,578.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6,035.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59,266.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881,300元,处置收入56,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1,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3001111
附件【元阳县机关事务局.xls】